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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行政处罚“消失”之谜:谁在为医疗风险“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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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3 19:34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个月的漫长等待,换来的却是行政处罚不翼而飞的荒唐结果。作为当事人,我实在难以接受这样的“不了了之”。

今天,我满怀期待地前往卫生监督所领取本应属于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被告知处罚流程突然被叫停。我猜测叫停单位应该是监督所的上级单位南通市卫健委。面对我的追问,卫生监督所给出的理由是,他们认为支抗钉操作不会伤到神经。

且不说植入支抗钉会不会伤到,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没有向我告知相关风险,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

如此明确的法律条文摆在面前,这种无视患者知情权的行为,怎能以一句轻飘飘的“不会伤到神经”就将处罚轻易叫停?

更令人费解的是,行政处罚被叫停后,相关部门竟没有任何形式的正式告知。按照正常程序,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叫停处罚,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说明具体原因、法律依据以及后续处理方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而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如果出现变更或撤销等情况,同样应当及时、明确地告知当事人。然而,自处罚叫停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南通市卫健委的解释说明,仿佛这件事从未发生过。

2025年1月6日,相关部门曾明确答复我,医疗机构存在未进行风险内容告知的情况,并表示将按照《行政处罚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但在处罚流程被叫停的这段时间里,卫健委明明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沟通和书面告知,却始终选择回避再回避

我不禁想问,南通市卫健委,你们叫停处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为何不愿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你们的担当与作为又在哪里?行政处罚的“消失”,不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医疗监管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挑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给出合理的解释与答复,还我一个公正,也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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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3 22:5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行政处罚“消失”之谜:谁在为医疗风险“沉默”?



几个月的漫长等待,换来的却是行政处罚不翼而飞的荒唐结果。作为当事人,我实在难以接受这样的“不了了之”。

今天,我满怀期待地前往卫生监督所领取本应属于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被告知处罚流程突然被叫停。我猜测叫停单位应该是监督所的上级单位南通市卫健委。面对我的追问,卫生监督所给出的理由是,他们认为支抗钉操作不会伤到神经。

且不说植入支抗钉会不会伤到,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医疗机构没有向我告知相关风险,这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

如此明确的法律条文摆在面前,这种无视患者知情权的行为,怎能以一句轻飘飘的“不会伤到神经”就将处罚轻易叫停?

更令人费解的是,行政处罚被叫停后,相关部门竟没有任何形式的正式告知。按照正常程序,无论是基于何种原因叫停处罚,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我说明具体原因、法律依据以及后续处理方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而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如果出现变更或撤销等情况,同样应当及时、明确地告知当事人。然而,自处罚叫停至今,我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南通市卫健委的解释说明,仿佛这件事从未发生过。

2025年1月6日,相关部门曾明确答复我,医疗机构存在未进行风险内容告知的情况,并表示将按照《行政处罚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但在处罚流程被叫停的这段时间里,卫健委明明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沟通和书面告知,却始终选择回避再回避

我不禁想问,南通市卫健委,你们叫停处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为何不愿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你们的担当与作为又在哪里?行政处罚的“消失”,不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医疗监管权威性和公信力的挑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给出合理的解释与答复,还我一个公道,也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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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4 09: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医院南通市卫健委同一级别,之前投诉,说是归省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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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4 09: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ew南通人 发表于 2025-04-24 09:04
这医院南通市卫健委同一级别,之前投诉,说是归省里面!

省里答复属地管理。查处还是南通卫健委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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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4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立案查处,注意查处的意思是调查处理,不是处罚。经过调查,无需处罚或者达不到处罚的条件,即可不处罚,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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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4 17: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4-24 14:33
立案查处,注意查处的意思是调查处理,不是处罚。经过调查,无需处罚或者达不到处罚的条件,即可不处罚,明白了吗?

大姐。我说的是答复内容,答复内容是查实存在没按规定告知风险。既然查实了,那是不是违反了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现在被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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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24 17: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4-24 14:33
立案查处,注意查处的意思是调查处理,不是处罚。经过调查,无需处罚或者达不到处罚的条件,即可不处罚,明白了吗?

你的意思是违法违规了,可以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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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5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附院正畸 发表于 2025-4-24 17:50
你的意思是违法违规了,可以不处理?

轻微违法违规事项,造成后果轻微,或未造成后果,及时改正,可以不处罚的。你觉得是医疗事故,可以直接走起诉,没必要先要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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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6 18: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4-24 14:33
立案查处,注意查处的意思是调查处理,不是处罚。经过调查,无需处罚或者达不到处罚的条件,即可不处罚,明白了吗?

已经调查清楚存在违规违法   才立案查处   调查发现没有违规违法行为   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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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3-10-17 14:5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5-4-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附院直属监管单位好像在省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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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21 14:2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4-24 14:33
    立案查处,注意查处的意思是调查处理,不是处罚。经过调查,无需处罚或者达不到处罚的条件,即可不处罚,明白了吗?

    卫答复的是超过两年不予处罚了 我的时间没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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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6 22: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嘻哈一笑 发表于 2025-04-25 14:05
    轻微违法违规事项,造成后果轻微,或未造成后果,及时改正,可以不处罚的。你觉得是医疗事故,可以直接走起诉,没必要先要求处罚。

    两者不冲突  就追处罚 看不惯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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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9-16 22: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sanau 发表于 2025-04-27 09:14
    附院直属监管单位好像在省里把

    最终还是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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