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民、王竞立、邵俊杰、郁超伪造了我母亲的病历。 (一)吴新民伪造查房记录 (二)王竞立、邵俊杰伪造5月16日的医患沟通记录(含我的签名) (三)邵俊杰伪造入院记录中我的签名、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含我的签名) (四)邵俊杰、郁超伪造5月18日的医患沟通记录(含我的签名)及出院记录
理由/证据如下: (一)病历记载吴新民于5月17日09:15及08:37查房,但医院专家门诊排班表显示其当日全天坐诊(07:45-17:00)。 图1为吴新民的查房记录和通大附院2023年5月专家门诊排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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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病历显示邵俊杰5月16日22:05新增、王竞立22:39修改并打印了医患沟通记录,而我在赶去医院的路边店购买口罩用微信付款时(22:39)才看到家人告知母亲住院病区的短信。 医患沟通记录必须在医患完成沟通后才能打印并让患方签字,而此记录在我还没到医院时已被打印出来并让我签了字,这是邵俊杰和王竞立创造的世界奇迹! 图2为邵俊杰、王竞立操作此医患沟通记录电子病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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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为我与家人的微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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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为我的微信支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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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病历中入院记录时间为5月16日22:02,当时不在医院的我不可能提供母亲的病史并签名,况且我哥当时在医院且作为母亲的授权委托人已被要求在一系列文件上签了名。 (四)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的时间是5月16日,但护理记录单显示气管插管时间为5月17日09:51。在我母亲不需要气管插管时让我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名,违背常理。况且,即便要签名,也应该让一直在医院的授权委托人/我哥签名。 (五)病历中5月18日的医患沟通记录(含我的签名)及出院记录都声称“家属拒绝继续治疗,要求出院回家”,事实上是医院强制我母亲出院。卒中中心22:25打电话说我母亲不行了、让我们带她的衣服赶紧去医院接她回家,我们22:35打给卒中中心问要带哪些衣物,卒中中心22:43再次打电话来催促我们去医院把母亲接走。 电子病历显示邵俊杰22:37新增、22:42打印了此医患沟通记录,而我22:43还在家里接听卒中中心的催促电话。所以,此医患沟通记录是邵俊杰和郁超创造的又一个世界奇迹! 在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现场,专家问我:出院是医方还是患方提出来的?我:是医方提出来的。我详细叙述了医院强制我母亲出院的事实经过,在场的经治医生均默认。(有录音为证) 图5为18日晚卒中中心与我们的通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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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为邵俊杰、郁超操作此医患沟通记录电子病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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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入院记录、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5月16日与5月18日的医患沟通记录中我的4个签名均系伪造,伪造签名不仅与真实签名明显不同,它们之间的差异也极其显著。 图7是我名字中“卫”字的真伪比对
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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