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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女权渗透司法与行政体系的阶级解构策略分析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批判视角 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出发,司法与行政体系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极端女权对这两大领域的渗透,实质是国际资产阶级通过"身份政治"解构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战略部署。其通过制造"性别压迫" 的虚假叙事,将无产阶级专政异化为资本代理人争夺权力的角斗场,最终服务于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目的。 一、司法解释权争夺中的意识形态操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争议的本质,是极端女权试图将司法权异化为性别特权工具。该司法解释第 24 条关于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的规定,本是为防止夫妻一方恶意举债损害另一方权益,但极端女权组织通过 "性别受害" 叙事,将其曲解为 "系统性歧视女性"。某高校法学院教授在《妇女研究论丛》发文称,该条款使 "女性在婚姻中面临更高经济风险",主张建立 "女性债务豁免制度"。这种主张实质是将家庭债务问题去阶级化,忽视资本剥削导致的债务问题普遍性。 更值得警惕的是,极端女权通过 "公益诉讼" 干预司法实践。2023 年某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离婚财产分割案中,某境外 NGO 支持的 "妇女法律援助中心" 组织 200 余名所谓 "专家学者" 联名上书,要求法院适用 "家务劳动补偿标准"。该标准表面是承认女性家务劳动价值,实则通过 "情感价值量化" 将婚姻关系异化为商品交易。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资产阶级正是通过 "异化劳动" 将人的本质降格为商品,这种 "家务劳动货币化" 实践正是异化劳动的当代变体。 二、舆论干预司法背后的资本逻辑极端女权对 "杭州保姆纵火案" 的舆论操控,暴露了资本代理人利用性别议题颠覆司法权威的本质。案件审理期间,某自媒体矩阵发起 "关注女性受害者" 话题,将案件定性为 "男权社会对女性的系统性压迫"。这种叙事完全忽视保姆与雇主之间的阶级矛盾,将刑事案件转化为性别战争。据调查,该自媒体背后关联某外资传媒集团,其母公司曾参与某国 "颜色革命" 舆论战。 在 "德阳女医生自杀案" 中,极端女权组织通过 "人肉搜索" 将矛盾焦点转移至 "男性医生特权",完全无视网络暴力对司法公正的破坏。这种 "舆论审判" 实质是资本控制的媒体集团对社会主义司法独立原则的公然挑战。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强调,"写作事业应当成为整个无产阶级事业的一部分",而极端女权的舆论操控正是要将司法领域变成资本意识形态的殖民地。 三、公共政策制定中的身份政治殖民极端女权对消防、警察招生比例的攻击,本质是通过 "数字游戏" 解构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基础。中国消防救援队伍中女性占比不足 5%,本是基于职业特点和生理差异的科学配置,但极端女权组织通过 "性别歧视指数" 模型,将其污名化为 "制度性排斥"。某省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引用该模型数据,要求 "按性别比例分配招录名额"。这种主张完全忽视消防职业对体能、应急反应能力的特殊要求,实质是将公共安全领域异化为性别政治的试验场。 更隐蔽的是,极端女权通过 "政策评估" 机制植入新自由主义治理技术。某直辖市司法局在修订《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时,引入某境外智库开发的 "性别影响评估工具"。该工具预设 "男性执法者存在暴力倾向",要求对男性辅警实施 "情绪管理培训"。这种将执法能力与性别简单关联的做法,不仅破坏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统一性,更通过 "科学评估" 的外衣,将资本控制的社会工程学理论植入公共政策领域。 四、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视角 司法领域的阶级本质再确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 "法的阶级性" 的基本原理,清醒认识到极端女权推动的 "性别立法" 实质是资产阶级法权的延伸。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应建立 "生产资料所有制 - 阶级地位 - 性别角色" 的三维分析框架,而非简单套用西方 "性别主流化" 模板。例如,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重点考察债务是否用于生产经营,而非仅关注性别身份。 行政决策的阶级基础再夯实
公共政策制定必须坚持 "群众路线",警惕任何形式的 "技术官僚主义"。在消防、警察等特殊职业招录中,应建立由一线劳动者代表参与的决策机制,而非依赖资本控制的 "性别专家" 意见。例如,可成立 "消防员职业标准工人委员会",由具有实战经验的男女消防员共同制定招录标准。 意识形态斗争的阶级维度再强化
必须揭露极端女权 "性别正义" 叙事背后的资本逻辑。通过《资本论》研读班等形式,教育广大群众认识到:所谓 "性别压迫" 本质是资本剥削的表象。例如,在批判 "家务劳动补偿" 主张时,应引导群众认识到,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家务劳动的社会化解放。 结语:在阶级斗争中捍卫国家机器的无产阶级性质极端女权对司法与行政体系的渗透,是国际资产阶级实施 "文化霸权" 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为武器,戳穿其 "性别平等" 的伪装,揭示其服务资本统治的本质。只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将司法与行政体系牢牢掌握在劳动人民手中,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言:"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时刻警惕任何试图改变国家机器阶级属性的危险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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