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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3.15 | 退保黑产知识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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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3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1


退保黑产的定义


“退保黑产”是指以“全额退保”为诱饵,怂恿、诱导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为办理退保,并从中收取高额佣金的不法行为。这些不法分子通常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电话营销等方式发布“代理退保”信息,声称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从而诱骗消费者签署代理协议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然而,在收取费用后,这些不法分子往往并不能兑现承诺,甚至利用获取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欺诈活动。

02


退保黑产的常见手段



假冒身份 虚假宣传


不法分子冒充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声称可以帮助消费者全额退保。例如,有消费者接到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声称其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问题,可以帮助其全额退保。

欺骗客户 怂恿退保


不法分子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或继续持有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从而怂恿消费者退保。例如,有消费者被不法分子告知其购买的保险产品“很多人都在退保”,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于是决定退保并支付了高额费用。

控制客户 非法牟利


不法分子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服务协议,甚至以扣留保单、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从而牟取高额手续费。例如,有消费者在不法分子的诱导下签署了代理服务协议并支付了高额费用。

伪造证据 要挟保险公司


不法分子提供话术,要求消费者采用多种非正规手段进行虚假取证,捏造违规的虚假事实以要挟保险公司。例如,有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进行虚假取证,并捏造保险公司违规销售的事实向保险公司索赔。


切断联系 反复施压


不法分子阻止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监管部门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并通过反复恶意投诉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以达到目的。例如,有不法分子要求消费者将个人手机号码交由其使用,并利用该号码代替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沟通。


03


“退保黑产”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


(一)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二)敲诈勒索罪。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四)诈骗罪。

(五)职务侵占罪。

(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七)伪造公司印章罪。

“退保黑产”非法牟利、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触犯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请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警惕,增强保护个人权益意识,理性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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