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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港港] 百万工资被拖欠4年讨回后税32.7万?法院出手,重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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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5 17:43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近日,江苏江阴一起特殊的个税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蔡先生曾被公司拖欠工资及赔偿金长达4年,历经漫长诉讼,最终成功讨回百万元。然而,这笔钱到账后,公司却一次性代扣代缴了32.7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蔡先生认为税务部门将多年收入合并计税,致使应纳税额过高,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用人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导致蔡先生一次性取得多年收入,若税务部门机械地按照一次性收入计税,会加重劳动者负担。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税务部门的原答复,责令其重新核算。经过重新核算调整,蔡先生获得了4.7万元的退税。

网友观点:

众多网友对此案发表看法,有人认为,工资被拖欠多年,劳动者讨薪本就艰难,却因计税方式导致税负过重,这对劳动者不公平,税务政策应更加人性化。也有人提出,希望税务部门能明确类似情况下的计税细则,避免类似争议再次发生。还有网友关注到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呼吁加强对企业拖欠工资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百万工资拖欠4年,这本身就是对劳动者的极大不公,结果讨回来还要交这么多税,真是让人心疼蔡先生。幸好法院明察秋毫,为劳动者撑腰!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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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5 20: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怎么,你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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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6 07: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这公司操作也太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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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6 07:3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电信/全省通用
这公司真不是玩意,老板这副德行,公司迟早也会倒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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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6 11:5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怎么,你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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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4-15 07:45
  • 签到天数: 95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5-3-7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拖欠了4年的工资和赔偿金共100万,就是按照年收入100万来核算个税。
    年收入100万的个人所得税应交243080元。以下是详细计算过程:
    1‌.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收入金额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60000元/年,即5000元/月)
    由于未给出五险一金的具体数额,这里我们暂不扣除,仅从税前收入100万中减去起征点60000元,得到:
    应纳税所得额 = 1000000 - 60000 = 940000元
    ‌2.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940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3.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 940000 × 35% - 85920 = 243080元
    所以,年收入100万的个人,在不考虑五险一金和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43080元。
    公司代扣了个税327000元,法院审理后退回47000元,实际缴纳个税280000,貌似还应该退回一部分税款的。

    点评

    这个不太对吧,首先这个100万里面应该先扣除赔偿金,之后收入分摊到四年,就是说按法院认定的每年收入计算,然后每年根据实际收入计算个税。这样起征点档位不是低很多了吗,基本当前税率在20%左右吧   发表于 2025-3-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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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3-7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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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3-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
    工人赚点钱养家糊口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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