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市十二名被害人的冻结资金进行返还,公告如下:
一、2016年9月3日,被害人吴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熟人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王长林(涉案账号:6217001020008599905)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吴某某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二、2018年4月13日,被害人薛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曲忠连(涉案账号:6222031606005616157)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薛某某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
三、2020年3月28日,被害人陆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崔春山(涉案账号:6228480248330738779)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陆某某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四、2020年5月9日,被害人张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贷款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王静(涉案账号:6230200322365110)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张某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五、2020年8月12日,被害人张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崔红军(涉案账号:6222031102003272227)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六、2020年8月25日,被害人袁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陈培兰(涉案账号:6216912309904079)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袁某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七、2024年6月24日,被害人沈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刷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黄成虹(涉案账号:6227003150950050479)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沈某某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八、2024年8月6日,被害人李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董天炜(涉案账号:6217906500019643350)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玖万壹仟陆佰壹拾壹元陆角伍分(¥91611.65元)。
九、2024年8月27日,被害人马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客服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姜利华(涉案账号:6217975200112566055)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马某某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十、2024年9月8日,被害人康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熟人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何思(涉案账号:6230901818135934703)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康某某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十一、2024年9月30日,被害人郭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冒充客服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粟洪(涉案账号:6214837667385011)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郭某某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十二、2024年10月15日,被害人张某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投资理财电信诈骗。接报后,我局对张希香(涉案账号:6216606000020421354)银行账户依法冻结。按照冻结返还法律法规,合计应返还给被害人张某某人民币叁万肆仟零贰拾陆元捌角贰分(¥34026.82元)。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上述拟资金返还账户持有人在公告期内向如皋市公安局提出申诉,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进行资金返还。
特此公告!
联系人:桑警官
联系电话:0513-87316044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
如皋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