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883|回复: 0

[新闻快讯] 包荣锋、程龙美!看见这两个人请立即举报!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2-2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借助社会之力,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海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包荣锋,男,1977年11月13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7711138710,住海安市人民巷44号3幢202室。

执行案号:(2022)苏0621执945号

执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199125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2025年2月24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3日24时止)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332295、0513-68332299

被执行人: 程龙美,女,1966年6月30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1196606303724,住海安市平桥村二十一组65号。

执行案号:(2024)苏0685执506号、(2024)苏0685执507号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574439.92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2025年2月24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3日24时止)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尚未掌握)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332295、0513-68332299


源:海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3-4 01:15 , Processed in 0.187269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