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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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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5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2月25日,我市召开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缪小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钱永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加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陈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周鸣镝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本次立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过程,对《条例》的立法特点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发布会还回答了记者提问。《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17条,不分章节

按照压实管理责任、加强入网审查

明确公示要求、严格过程管理

处置违法行为等逻辑顺序

规定了网络餐饮的全链条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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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源头严防,着力压实

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主体责任

《条例》规定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和告知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配备与本市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规模、风险等级、管理水平相适应的运营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书面告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条例》还规定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审查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通过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及时更新。


聚焦过程严管

着力强化关键环节监管

《条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规范公示信息作出规定。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名称、地址、电子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同时鼓励公示有无堂食、实体经营门店照片、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照片等信息。

《条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作出规定。明确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的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技术支持。《条例》在全国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无堂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

《条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场所进行规范。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分餐打包区域和外卖取餐区域,以防止发生食品交叉污染。

《条例》对使用“食安封签”作出规定。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食安封签”,使用开启后无法复原的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聚焦风险严控

着力构建分级响应体系

(一)建立平台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条例》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和涉嫌违法的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相关数据;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向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推送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通过建立健全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实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条例》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约定采取食品下架、店铺置休等措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采取措施及时制止。有违法情形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完成整改后,应当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核查申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核查完毕,并将核查结果告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恢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线上正常经营。

(三)建立违法行为惩戒机制

《条例》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定期通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的情况。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多次出现违法经营或者违法经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进行责任约谈。《条例》对未按规定公示信息、未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等违法行为设定罚则。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现有餐饮服务单位3.3万余家,其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的占比超一半,食品安全监管需求迫切、责任重大。《条例》将我市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创新实践通过立法予以固化,有效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靶向调整网络餐饮服务行业市场主体行为,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广泛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载体、多维度的宣贯培训,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让《条例》中的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南通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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