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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最高3万!2025年通州旧房装修补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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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力扩围实施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苏建房管〔2025〕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贴范围


本项补贴适用于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包工包料或包部分材料的情形。补贴范围包括2025年通过装修企业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9大类物品和材料: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家装成品窗、整体柜、淋浴房、洁具。

为确保补贴政策的延续性,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签订装修合同、开具装修发票但未申领补贴,且申请人承诺申领补贴的物品和材料于2025年购买的,可以继续申领补贴。

不纳入补贴范围的情形:个人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未同装修企业签订装修合同或者装修合同中未明确上述物品和材料清单及购置价格的;同一套房已享受过商务部门家装家居补贴、民政部门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和住建部门2024年旧房厨卫装修改造补贴的。


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符合补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房屋要求


具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个人家庭拥有的住宅类用房,包括城镇住宅、农村住宅,不包括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及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住宅。



申请人要求


补贴申请人必须为房屋产权人,且为个人消费者,不包含单位。房屋产权人有多套房的,只补贴其中一套;一套房有多个产权人的只补贴一次,申报时须指定其中一人作为申请人。

房屋产权共有人、其他自然人(不包含单位)可以为申请人出资、签订装修合同,但装修合同中的房屋地址须与产权证明中的地址一致。


申请方式


采用微信小程序“苏银随心办”线上申请方式。小程序上线时间为2025年3月3日18时(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在微信搜索 “苏银随心办”小程序,点击“2025年江苏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申领”弹窗,点击“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并选择南通地区,进入申请界面后按照提示填报。

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可携带申请材料,寻求装修企业、江苏银行营业网点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人员帮助。


申请时间


申报平台上线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先申请先得,若活动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申报平台关闭。



申请材料


(一)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房屋坐落(须与产权证明上的地址一致)、联系电话等申请信息,上传补贴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其名下一类账户银行卡照片。

(二)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农村住宅确权证明。非个人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以上房屋产权证明的部分安置房住宅、农村住宅,可以由有关单位提供住宅产权合法证明(具体由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明确)。

(三)装修合同及装修企业营业执照:填写装修企业全称,上传整本装修合同和营业执照照片。装修合同应明确装修所需物品和材料清单及购置价,未明确的,合同双方应追加补充条款进行确认。装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相关业务。

装修合同签订人与申请人不一致的,还须上传委托书(委托书由申请人、合同签订人双方签署,附合同签订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付款凭证:装修企业向合同签订人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含电子发票)。发票抬头可以是房屋的坐落、产权人或者合同签订人姓名。一套房有两家及以上装修企业并签订装修合同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并分别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装修合同金额应大于等于发票金额,发票金额应大于等于合同内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若发票金额小于合同内可补贴物品和材料购置总价的,以发票金额为基数计算补贴金额。

(五)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附件2):填报符合补贴范围内的物品和材料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六)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附件3):由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出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属地居(村)委会提供。

(七)承诺书(附件4)。

(八)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上传不少于5张图片。


审核


(一)申请材料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申请材料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重新申请。审核情况将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以随时通过微信小程序查询。

(二)房屋实地核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经与申请人提前电话预约后,安排人员对申请人房屋进行现场实地核验,核实装修改造行为和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实地核验比例不低于50%。


拨付


按照申请人“有效申请时间”排序,经实地核验通过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有效申请时间”指通过审核的当次申请材料提交平台时间。未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需修改后重新提交,最终审核通过当次的申请材料提交平台时间为“有效申请时间”。



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个人或装修企业骗补、套补行为,以及不配合现场核验的,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申请补贴后因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者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申请人须在发生退货后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补贴受理咨询电话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咨询受理电话:86115553。

附件:1.补贴申请表

           2.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3.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4.承诺书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来源:通州发布、通州住建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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