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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3月1日起施行 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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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4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将从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今天下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程序规定》进行了解读。


  《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共19条,涉及责任主体以及线索核查、立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索赔磋商、生态环境修复等五个关键节点,可基本满足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现实需求。如明确了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协同工作机制;创新规定了“一案双查”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应当同时收集与生态环境损害有关的证据。此外,《程序规定》突出修复优先的理念,规定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等替代修复方式,同时鼓励各地设立集中修复基地。


  早在2017年10月,我市就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100余件,案例数位居全国前列,办理了全国首例长江非法采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长三角首例长江船舶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


来源:掌上南通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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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5 12: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4日通州区石港镇,南通山森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火灾,直接损失超一个亿。20多台消防车连续20多小时,参加扑火。造成重大的环境和河流污染。土壤。污染。至今都没有处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是明知的。现在后续的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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