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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新桥物管会自荐条件引业主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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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3 09:25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这是新桥新村物管会换届业主成员自荐表,报名条件中仅强调“服从社区党委、居委会指导”,却回避“维护业主利益”的核心职责,本质上反映了物管会制度在实践中的异化。
一、法律维度:报名条件存在合法性缺陷
1. 违反《民法典》第277条:  
   《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小区事务,物管会仅是“代行业主大会职责”的临时机构。报名条件将“服从社区指导”置于重要条件而淡化“代表业主利益”,实质是将物管会定位为“社区代理人”,而非“业主代理人”,与法律赋予物管会的性质相悖。
2. 架空《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  
   《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管会“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但报名条件对此只字未提,反而通过“参与社区治理工作”等模糊表述,变相扩大物管会的行政附属职能,涉嫌违反立法本意。
3. 程序正义缺失:   
   报名条件未明确要求候选人承诺“接受业主监督”“公开履职信息”等核心义务,导致权力来源错位——物管会可能更倾向于对社区负责,而非对业主负责。
二、治理逻辑:权力结构的失衡
1. “行政吸纳自治”的治理陷阱:  
   报名条件的设计暴露出一种危险倾向——将物管会改造为社区行政体系的延伸工具。要求候选人“服从社区指导”,实则是通过人事控制确保物管会贯彻行政意志,挤压业主自治空间。
2. “业主缺位”的制度性风险:   
   当物管会成员选拔标准中不包含“维护业主利益”的刚性要求,业主对物管会的约束力将被极大削弱。候选人可能优先考虑社区评价而非业主满意度,形成“对上负责”而非“对下负责”的畸形机制。
3. 基层民主的形式化危机:     
   此类条件设置使物管会选举沦为“走过场”,业主的选举权被虚置。即使程序上“由业主投票”,实质仍是社区主导下的“可控民主”,违背“全过程人民民主”原则。从这份报名表中设置的条件我们已经能看到未来新桥业主们将会面临怎样的宰割了。对此,我呼吁全体业主采取以下措施几条:
1. 法规层面:明确物管会设立主体
   《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明确规定了物管会的设立主体是由街道办事处,业主们必须要去街办剥夺居委会越俎代庖。
2. 舆论层面:构建公共话语压力
   通过业主联名信、社区公示栏、社交媒体等渠道公开质疑报名条件的合法性,引用《宪法》第2条(人民管理社会事务权)、《民法典》条文,明确“依法维权”的正当性。邀请法律专家、人大代表介入评议,放大事件公共性
3. 政府监督层面:启动程序合法性审查
   业主们联合向区住建部门提交《物管会换届程序异议书》,要求依据《民法典》第277、278条、《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39条,责令增设“维护业主共同利益”“配合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名条件。若行政部门不作为,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未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深层追问:谁在定义“合格”的治理主体?
报名条件的争议,本质是基层治理话语权的争夺。当权力部门通过设置隐性门槛(如“服从社区指导”)筛选“听话”的物管会成员时,新桥业主必须清醒认识到:  
法律是底线武器:一切违背《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程序均可依法挑战;  
权利不会从天而降:从报名条件到议事规则,每一项制度细节都是业主必须争夺的“治理高地”。
物管会的合法性源于业主授权,而非行政指定。当报名条件试图剥离这一根本属性时,业主的回应不应止于愤怒,而需以法律为矛、以组织为盾,在制度缝隙中重建自治的合法性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1-8-19 16:07
  • 签到天数: 24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5-2-13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物管会就是个临时机构,有想法就去成立业委会,只不过呢,多数(本来 想写绝大多数,怕杠精,改了)业委会最后都会从屠龙少年变成恶龙。还不如物管会在社区指导下,最起码不会有私心,不是为了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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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3 12:4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能不说点能听懂的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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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2-13 12:5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 没有物业的光明南村将成为老小区治理的模范标杆!】
    去年在大多数居民的一致要求下,光明南村的物业撤场了。居民们认为:老小区改造后政府为全体业主修建了停车位,这是供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免费使用的。何须物业来剥层皮呢,我们自己免费用不香吗?卫生有社区居委会,治安有公安联网摄像头,听说政府为了关心老小区还有补贴。停车有无人停车场自动闸口,不需要门卫。小区的收入有店面房、广告费,最多收五十块钱卫生费就足够了。

    光明南村的现状:
    1、没有物业公司,没有任何物业费、停车费。(有无人停车场系统,自动道闸,仅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光明南村实行居委会带头,业委会配合,共同管理小区。其实就是和老小区改造前一样。但是因为有了业委会监督存在,小区一切的店面房收入、费用支出变的公开透明,杜绝了腐败发生,使得基层社区管理更加高效廉洁。

    2、汽车道闸全部采用无人停车场自动道闸,不需要门卫,节约了人工成本。以前公共车棚还需要人24小时看门,现在全部是智慧车库,都是刷卡入内的无人值守车库。虹桥新村、新桥新村等等大量老小区均采用了无人停车场自动道闸的管理模式,省去了物业公司、岗亭保安等环节,大大节约了运营成本。

    3、整个光明南村50多幢楼,近两千多户居民,在居委会和业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汽车停放井然有序,环境卫生整洁,树木绿化修剪整齐,电动车充电见不到一根飞线充电,垃圾房干净整洁,地上连一片纸屑都见不到。这样好的环境,连那些没有物业公司的高档小区文峰北苑啥的都羡慕不已。居委会加业委会合作这样的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这种先进的基层社区治理经验应当向全国大力推广!

    如今的光明南村,没有任何物业费、没有停车费,甚至连五十块钱卫生费也没人收过。却还能保持井井有条的生产生活秩序。无人停车场、自动道闸系统保障业主免费停车权益。真正享受到政府老小区改造为老小区居民修建的免费停车位的发展红利。这一切归功于取消了物业公司这一环节,大大降低了社区日常运营成本。业委会的成立,日常监督、公布小区所有店面房、广告费、外来车辆停车费等所有费用的明细账目,确保老百姓每一分钱不被浪费,形成大家互相监督的透明高效廉洁机制。光明南村的实践管理模式极好说明了:业主在小区治理过程中不但不用交物业费、停车费,通过削减物业公司这一环节节约成本,通过店面房和其他收入,在管理好社区让居民享受高质量服务的同时甚至还能盈利,年底为全体业主派发食用油、大米、以及购物卡!光明南村的成功实践经验,让我们看到了这一希望!

    除了光明南村,光明东村、虹桥新村、虹桥东村、虹桥南村等地的各家物业公司都已纷纷撤场,广大居民们选择自己的方式,通过居委会加业主自治模式,省去物业公司这一环节,优化社区治理成本。没有了物业费和停车费,光明南村居民们的脸上充满希望!想起那句老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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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5-2-13 13:0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业委会 本来就很奇葩 明面一分钱工资没有(这符合市场以及人性吗 不知道是谁制定的)结果大多数和物业大搞权钱交易 最后坑害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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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5-3-3 11:16
  • 签到天数: 107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5-2-1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什么都要管,什么都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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