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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樊维秋死刑!珠海驾车冲撞市民重大恶性案件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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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来源:新华社

南通0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16 11:2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4-12-27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安徽
    不是立即执行是不是就不用死刑了。里面是不是要被痛打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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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进去把它给暴打一顿吧  发表于 2024-12-3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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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8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不找原因下次还会发生

    点评

    不管怎样都不该发泄至无辜之人吧  发表于 2024-12-31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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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8 12:5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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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8 16: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真好 发表于 2024-12-28 11:18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不找原因下次还会发生

    所以可以不惧国法残害无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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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8 16:1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南通真好 发表于 2024-12-28 11:18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不找原因下次还会发生

    加害者需要同情,受害人需要反思?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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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2-2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现在的死刑都不是立即执行,住十几年小房子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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