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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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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2 10:4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依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及《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起草了《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本细则共四十条,主要内容:根据《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缴费、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申请办理、个人医疗账户的划拨、缴费年限的认定、待遇享受、定点医药机构资质、异地就医的备案办理等实际经办过程中的具体落实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细则施行时,《南通市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通人社规〔2015〕13号)、《南通市市本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通人社规〔2015〕14号)同时废止。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不符的,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南通市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委托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本事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2月5日至12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邮箱:ybjgcc@163.com);或者马女士联系,联系电话:15962843062。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江苏跃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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