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潘宝才的三次饭局 谭 军 1975年9月我借调到如皋县上山下乡办公室,和潘宝才有过几次接触。 (一) 潘宝才身材高大,一米八五的个头。当时县委工作人员都在一起吃饭,有一次我坐在桌边吃饭,抬头一看潘宝才也坐到我这一桌。当时他是县委副书记,以前只是看他经常骑自行车外出下乡。他饭量很大,一会儿风卷残云吃完了,还意犹未尽。也难怪当时我们的粮食供应是每月三十斤,我想他这么大的块头一定没吃饱。他问我是哪个部门的,我说是知青办的,这算是我和潘宝才的相认。 后来知青办要印发下发知青的材料,需要潘宝才签字,每次我找他签字,他也没有架子,都很爽快的确认签字。 (二) 当时的知青办负责给全县的知青配备桌子,脸盆架,知青结婚还要给他们配木床。我叫木工把平时加工剩下来的废弃零料收集起来,一年下来集中卖了100多块钱。我向主任汇报后,知青办决定大家一起聚个餐,当时上山下乡办公室总共近二十人,主任提议请经常关心知青工作的潘宝才副书记一起参加,大家一致同意。说是会餐,其实很简单,菜是买的肉联厂的下脚料,自制的肉圆,喝的是县里灌装的散装洋河大曲。潘宝才和大家一起开心的吃着、喝着,不停地反手夹肥肉,还开玩笑说,终于可以敞开肚皮吃一顿。他的酒量很大,一蓝边碗的酒三四口就喝完。 照片来自网络 (三) 后来知青办解散,我安排到马塘公社信用社工作。一天社办厂的张厂长跟我说请我中午到炼油厂食堂去陪领导吃饭,我也没问领导是谁。中午我早早的到了,不一会儿,潘宝才一行人过来了(当时潘已是县委书记)。好几年过去了,他一眼就认出我,把我拉到一边,问我现在的情况,还跟我说知青办解散时为什么不找他。我推说领导忙,不想打搅。他说现在在信用社做主任也好,在一线为民服务好。记得当时吃的是四菜一汤:一盆鸡肉(一只整鸡),一盆鱼(一条大鲢鱼),一盆肉圆(狮子头),一盆螃蟹(当时螃蟹不值钱),一盆杂烩汤。 多少年后,潘宝才担任了南通市副市长,犯了罪,判了刑。我为他感到惋惜! 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人也是会变的。 右为作者谭军,左为董家耕 作者介绍:谭军,农村商业银行退休职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