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坝社区在古坝街老225线(县道)、兴镇路和岔坝一路交汇处搞违章建筑(据说是盖二层商业楼),现在地基已做好,也开始砌墙。我们从2024年10月19日开始一直在上访,从村、镇一直上访到县、市,都没有效果,周围老百姓也制止不住,11月20日下午违建仍在继续,如东县岔河镇欺上瞒下,说经过批准又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续。11月15日,古坝社区丛书记向我们出示了一张纸的同意申请,不准拍照不准复印,我们恳请你们立即制止岔河镇不作为行为。上面派人调查,村书记作为当事人陪同,老百姓不敢讲真话,请再次调查时,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走访,了解真正的民意。 在施工现场,古坝社区拿不出审批手续,也没有公示相关材料,违反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除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农村村民自建住房外,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以及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立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在施工现场,从地基的布局来看,该违章建筑离县道(老225线)用地外缘路边不到7米,达不到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0米要求,违反了《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也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规定的6米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五大项第2小项表5.2.2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求,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一、二级)之间不得小于6米。 我们现在发现上访进入一个怪圈,到县上访,转由镇处理,到市上访转由县再转镇处理,处理时间60 天,60天后,房子已建好了,违建在跟我们赛跑,我们心急如焚,不得不再次求助濠滨论坛帮助。 举报人:季振明13815207988/徐爱军13912277866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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