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4修订版)》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4修订版)》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明确管理范围,加强工程管护效益,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现对《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皋政规〔2011〕4号)进行修订。修订完毕后将通过制度规定,提升水利基础设施管理维护水平,明晰各管护主体责任,各个主体的责任划分以及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切实解决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问题,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提高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性,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责任主体:如皋市水务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联系方式 《如皋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2024修订版)》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由如皋市水务局委托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关于建立完善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征求利益相关者的建议和意见,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与王女士(稳评实施主体)联系,联系电话:0513-87650207或与施女士(稳评机构联系人)联系,联系电话:0513-85524600。 三、公示期限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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