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7岁的内蒙古张女士向媒体反映称,因一辆停在自家零售店门口的黑色SUV与车主夫妇发生争执后,被夫妇俩打成右胫腓骨干粉碎性骨折及脑外伤后综合征,构成轻伤一级。此外,张女士还称,打人的夫妇俩据称分别曾是市场监管局和电力局的公职人员,且已经退休。在两人被行政拘留期间,有中间人带话称要花40万元私了此事。 据微信公众号“临河公安”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24日晚发布警情通报,已对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张女士及其母亲遭到掌掴、殴打 通报全文如下: 2024年9月15日11时40分许,我局接报警称:临河区西大批发市场某商铺门口有人打架。接警后,我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将伤者第一时间送医院救治。 经查,尚某某、杨某某与张某某、王某因停车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致张某某、王某受伤。 因无伤情鉴定意见,当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依法对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杨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9月18日,我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10月 10日,经鉴定,张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进一步侦查取证,10月15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尚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临河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观察者网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