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
提供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市域内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的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为地方龙头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江苏制造业龙头企业、纳税“双百”企业等)提供配套服务超过两年;
2.为10户及以上经营主体提供物流仓储、营销拓展、品牌运营、门店零售全链条服务;
3.带领同行业提升产品质量或技艺,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活动或热心社会公益的;
4.在各级机构组织的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上获得奖项的;
5.拥有与自身经营相关的商标品牌,且在市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6.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本市范围内同时经营5家以上同行业门店;
7.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表彰奖励的;
8.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
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等地方特色产品和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从事本市重点打造的特色行业、版块产业,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具有特殊价值、存在特别贡献的;
2.个体工商户或者经营者是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的;
3.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4.个体工商户获评等级民宿或特色旅游饭店或星级农家乐等;
5.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行业商会等授予的与自身经营相关的荣誉称号的;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
以弘扬民间传统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或者长期诚信经营超过一定年限,在服务某一领域客户群体或者产品线方面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拥有市级及以上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
2.执着坚守,本区域成立超过20年且有纳税的或者吸纳就业20人以上(此处成立时间并非单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超过20年,也包括家庭从事该行业经营时间);
3.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能荣誉等;
4.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或者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四)“新兴类”个体工商户
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的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且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者用户数量达10万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年报销售额连续两年增长);
3.在各大网络平台排名靠前,进入相关排行榜单的;
4.经营者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5.从事与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经营势头良好(年报销售额连续两年增长);
6.经相关部门推荐的。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选的“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市级以上工作部门推荐、表彰的优秀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且满足基础标准的,优先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特别提醒
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