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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境外创建虚假平台诱骗民众“炒股”,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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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一诈骗团伙在境外创建虚假投资平台
诱骗国内民众“炒股”
大肆诈骗敛财
基本案情

2018年3月至2019年8月,在黄某某的策划和授意下,刘某某组织人员前往境外某国,加入了一个层级分明、组织严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设有老板、总监、大组长、组长、组员等不同等级,统一食宿、半封闭管理,由各组组长带领组员形成协作团队,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诈骗步骤,对国内不特定人员实施诈骗活动。


刘某某等人先后推出了“中金在线”“OG”“震泰国际”等虚假投资平台。


看如何搭陷阱

步步引你入“坑”



套路


     在诈骗过程中,先由组员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并拉入“炒股”微信群。


     通过发布直播链接,由“老师”在线讲解股票知识,以及微信群内由组员控制的其他微信号鼓吹跟着“老师”投资赚钱等方式,吸引被害人跟风。


     约半个月后,“老师”开始讲纳斯达克指数,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户入金,指导被害人进行买入卖出操作。


     随后,通过控制平台内虚假指数的涨跌,先给予被害人小额盈利,再让被害人亏损,进而骗取大量被害人的巨额钱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等23人加入境外诈骗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对不特定的中国境内居民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退赔赃款和缴纳罚金等情节,法院分别判处刘某某等23名被告人1年5个月至10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后,刘某某等均服判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生活中,常会有骚扰电话称从某某平台上获取到炒股信息,可以通过微信等手段推荐给投资者,不法分子通常都会抛出推荐的股票收益非常可观、投资回报率高等诱饵去诱惑被害人,然后再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开户入金,根据事先设定的话术进行诈骗。”该案承办法官陈敏辉介绍,此类案件的诈骗操作方式呈现出公司化、平台化特点。不法分子巧设套路,先将客户口袋里的钱全部忽悠到虚假的交易诈骗平台,然后在后台做空,从而将客户进入该平台的资金全部吃掉。


为何相似的套路总能骗到不同的受害者上钩?陈敏辉分析,究其原因,是骗子利用了一些人寻求致富“捷径”、希望在短时间内获得高收益的心理。一旦这道心防被攻破,也就掉进了不法分子早已挖好的坑里。


陈敏辉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不要轻信有所谓快速致富的捷径,应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谨慎对待,切勿听信“荐股者”一面之词,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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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21:45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诱骗国内民众“炒股”,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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