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2409|回复: 7

[焦点爆料] 限流阻止不了已形成到期将锁定的思想。沆瀣一气事在人为的逆天而行行不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9-17 11:56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

在同宿舍因磁带、香皂等被盗,在众疑之下之后期间,恰巧看到宿舍内怎么会有这么多k091 锭脚的,那年我二十一岁激动不已去了保卫科,(年轻也持有报复之心,就像小孩的诉求哭是唯一渠道差不多)就是图片上之人王斌之为,被其同伙车间副主任熊家铮报复。腐官盛行逐渐扩大,目前买单人仅是我一个人及包括家庭中等受有牵连。

腐官网链团伙与后期融入纵容卡、推、踢的同请自重

冤案昭雪
支持友善转发
或是在为你的后人主张正能量

首次是在单位(通丝联)举报同事盗窃单位配件(后知其与车间领导是同伙)被报复,在处理报复之事期间再次被单位劳资科新任领导徐文进反手拧抓警告后不放自卫。公安局来人处理,在酒饭后对我说你这行为要被处理的,现在怀疑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送你去精神鉴定。

由单位送去鉴定,在院七天鉴定为持续性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通过合理的治疗可获得明显的缓解)属未治疗出院后期间在外出事后果自负。

事后去劳动仲裁委说仲裁正好过了时效。去信访局,信访局后忽悠我说南通市领导非常重视你这事情,下星期要过来了解情况。问了些情况,后才知是鉴定,(劳动仲裁决书上得知,具体日期能有)有了这第二次鉴定,信访局叫我去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期间对方未出庭,也不听取我的意见,肆意妄为枉法裁判。判决结果是恢复劳动关系与赔偿期间的病假工资。上诉维持、申请再审(2003)通中民监字第029号驳回。没有治疗,没见过鉴定书!一切都是信访局牵头多部门预先安排好的程序空转的虚假诉讼。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吴晖(本人)承诺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有详细材料,电话13862814656

附:南通、通州相关涉及人员先后分别是:
通丝联(南通丝绸印染联合厂)熊家铮、季国华、丛云、姜照良、曹连凯、宋素珍、洪祖泽、徐文进、张学圣、陆进、曹振新等;
原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王主任、陆医生等;
劳动仲裁陈建国、李晓伟、王国成、陆晓锋、吴强等;
通州信访局陈建军、葛剑峰等不懂名字的;
通州法院顾和凯、金建峰、曹心博、潘建;
通州还有张加华、李益民等;
南通中院赵志南、江龙、鲁春明、郭德萍等;等包括一些不懂名字或未能知的医生和警察及遗漏的主次官员...;
近期有邱晓逢、邵俊杰、张义、单晓辉、倪晓东、张晓维等包括南通市司法局、通州区卫健委、法院、法改委、纪委等部门人员的无效来电。报省巡视组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某部门人来电核实案号。后回电说查不到又改称应该是没权力查!具体处理等南通中院通知敷衍了事。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9-17 18: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感觉你有典型的被害妄想症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9-18 03:1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想你娘子妹子等仅是想想而已
你给介绍认识或许有想到的可能
又是个二椤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9-18 08: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9-18 13: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没看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9-23 08:4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沆瀣一气事在人为的逆天而行→行不通



限流、腐官网链团伙与后期融入纵容的卡、推、踢阻止不了已形成到期将锁定的思想。沆瀣一气事在人为的逆天而行行不通。

在宿舍因磁带、香皂等被盗,在众疑之下之后期间,恰巧看到宿舍有机台配件k091 锭脚,那年我21岁激动的去了保卫科,也算是报复之心,就像小孩的哭是诉的唯一渠道。举报王斌而被其同伙车间副主任熊家铮报复。腐败盛行事项逐渐发酵升级,我成受害人包括家庭中等受有牵连。

首次是在单位(通丝联)举报同事盗窃单位配件(后知其与车间领导是同伙)被报复,在处理报复之事期间再次被单位劳资科新任领导徐文进反手拧抓警告后不放自卫。公安局来人处理,在酒饭后对我说你这行为要被处理的,现在怀疑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送你去精神鉴定。

由单位送去鉴定,在院七天鉴定为持续性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通过合理的治疗可获得明显的缓解)嘱未治疗出院后期间在外出事后果自负。

事后去劳动仲裁委说仲裁正好过了时效。去信访局,信访局后忽悠我说南通市领导非常重视你这事情,下星期要过来了解情况。问了些情况,后才知是鉴定,(劳动仲裁决书上得知,具体日期能有)有了这第二次鉴定,信访局叫我去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期间对方未出庭,不听取我的意见,肆意妄为枉法裁判。判决结果是恢复劳动关系与赔偿期间的病假工资。上诉维持、申请再审(2003)通中民监字第029号驳回。没有治疗,没见过鉴定书!一切都是信访局牵头多部门预先安排好的程序空转的虚假诉讼。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吴晖(本人)承诺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有详细材料,电话13862814656

附:南通、通州相关涉及人员先后分别是:
通丝联(南通丝绸印染联合厂)熊家铮、季国华、丛云、姜照良、曹连凯、宋素珍、洪祖泽、徐文进、张学圣、陆进、曹振新等;
原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王主任、陆医生等;
劳动仲裁陈建国、李晓伟、王国成、陆晓锋、吴强等;
通州信访局陈建军、葛剑峰等不懂名字的;
通州法院顾和凯、金建峰、曹心博、潘建;
通州还有张加华、李益民等;
南通中院赵志南、江龙、鲁春明、郭德萍等;等包括一些不懂名字或未能知的医生和警察及遗漏的主次官员...;
近期有邱晓逢、邵俊杰、张义、单晓辉、倪晓东、张晓维等包括南通市司法局、通州区卫健委、法院、法改委、纪委等部门人员的无效来电。报省巡视组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某部门人来电核实案号。后回电说查不到又改称应该是没权力查!具体处理等南通中院通知敷衍了事。

冤案昭雪
支持友善转发!
或许是在为你的后人主张正能量!
无事一身轻的思想是在纵容违法犯罪团伙也或是在给弱势群体或己挖未来的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9-23 08: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新增为二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9-23 08:52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沆瀣一气事在人为的逆天而行→行不通



限流、腐官网链团伙与后期融入纵容的卡、推、踢阻止不了已形成到期将锁定的思想。沆瀣一气事在人为的逆天而行行不通。

在宿舍因磁带、香皂等被盗,在众疑之下之后期间,恰巧看到宿舍有机台配件k091 锭脚,那年我21岁激动的去了保卫科,也算是报复之心,就像小孩的哭是诉的唯一渠道。举报王斌而被其同伙车间副主任熊家铮报复。腐败盛行事项逐渐发酵升级,我成受害人包括家庭中等受有牵连。

首次是在单位(通丝联)举报同事盗窃单位配件(后知其与车间领导是同伙)被报复,在处理报复之事期间再次被单位劳资科新任领导徐文进反手拧抓警告后不放自卫。公安局来人处理,在酒饭后对我说你这行为要被处理的,现在怀疑你是不是精神有问题,送你去精神鉴定。

由单位送去鉴定,在院七天鉴定为持续性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通过合理的治疗可获得明显的缓解)嘱未治疗出院后期间在外出事后果自负。

事后去劳动仲裁委说仲裁正好过了时效。去信访局,信访局后忽悠我说南通市领导非常重视你这事情,下星期要过来了解情况。问了些情况,后才知是鉴定,(劳动仲裁决书上得知,具体日期能有)有了这第二次鉴定,信访局叫我去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期间对方未出庭,不听取我的意见,肆意妄为枉法裁判。判决结果是恢复劳动关系与赔偿期间的病假工资。上诉维持、申请再审(2003)通中民监字第029号驳回。没有治疗,没见过鉴定书!一切都是信访局牵头多部门预先安排好的程序空转的虚假诉讼。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吴晖(本人)承诺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有详细材料,电话13862814656

附:南通、通州相关涉及人员先后分别是:
通丝联(南通丝绸印染联合厂)熊家铮、季国华、丛云、姜照良、曹连凯、宋素珍、洪祖泽、徐文进、张学圣、陆进、曹振新等;
原南通县精神病防治院王主任、陆医生等;
劳动仲裁陈建国、李晓伟、王国成、陆晓锋、吴强等;
通州信访局陈建军、葛剑峰等不懂名字的;
通州法院顾和凯、金建峰、曹心博、潘建;
通州还有张加华、李益民等;
南通中院赵志南、江龙、鲁春明、郭德萍等;等包括一些不懂名字或未能知的医生和警察及遗漏的主次官员...;
近期有邱晓逢、邵俊杰、张义、单晓辉、倪晓东、张晓维等包括南通市司法局、通州区卫健委、法院、法改委、纪委等部门人员的无效来电。报省巡视组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某部门人来电核实案号。后回电说查不到又改称应该是没权力查!具体处理等南通中院通知敷衍了事。

冤案昭雪
支持友善转发!
或许是在为你的后人主张正能量!
无事一身轻的思想是在纵容违法犯罪团伙也或是在给弱势群体或己挖未来的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2 19:55 , Processed in 0.236708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