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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男子被撞倒后遭轿车碾压身亡,法院判司机无责!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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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6 21:49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碰撞到骑行电动车的林某致其摔倒,进而被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9月4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近期审理,周某被判两年半徒刑,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



2024年5月某天早上7时许,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东侧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过马路约5米处时,骑着电动自行车的林某刚好经过,发生碰撞后,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

此时,恰逢对面路口机动车道变绿灯放行,刘某驾驶的小客车起步躲闪不及,导致林某遭车辆碾压受伤,周某见状却逃离现场。后电动车主林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天,周某在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后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负主要责任;林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在绿灯时驾驶小客车正常通行,在本起事故中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周某在事发后迅速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系法定加重处罚情节。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上海普陀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薛依斯表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刑法中并未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作出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机动车车主、非机动车车主抑或是行人,如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都可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法官提醒,虽然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但弱势并不意味着可以做出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严重后果,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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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7 09:0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闯红灯都能把人车撞倒,这已经不是简单的闯红灯了,而是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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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7 09: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这个林某死的有点冤啊,一条命,对方仅仅只是两年半徒刑,必须刑事附带民事要求赔偿,此案例也算是开了国内行人闯红灯被判有期徒刑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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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2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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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4-9-7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与河北压死骑车男童事故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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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7 11: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夜雨晨风 发表于 2024-09-07 11:09
    与河北压死骑车男童事故有相似之处

    疑惑的是,河北司机却被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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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7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通常情况下,汽车驾驶员会被 “未及时注意观察路面情况” 的理由,判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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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8 11: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jsntzly 发表于 2024-09-07 11:47
    疑惑的是,河北司机却被逮捕了……

    是的,很正常的一个交通事故却被批捕,让人很无语,很愤怒,所以霸榜热搜都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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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9-9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温州市
    行走闯红灯者肯定违规,但骑行电动车也要小心,经过十字路口速度应该放慢。

    这个电动车骑手,驾驶技术也不老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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