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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车主,这份“风险提示”务必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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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5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

近期,多名消费者向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反映,部分汽车服务公司、安全统筹服务公司以“保险联盟”“联合承保”等名义,模糊安全统筹与商业保险的区别,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对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纠纷隐患,南通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

01

“安全统筹公司”不是保险公司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对象。社会上部分安全统筹公司的业务模式不可持续,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此类公司出现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02

“安全统筹合同”不是保险合同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广大车主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从目前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裁决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赔偿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03

正确识别车辆安全统筹

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公司常以“统筹”“互助”为名,在报价单布局、色彩、命名等方面与保险公司高度相似,部分公司甚至冒用保险公司LOGO,极具迷惑性。消费者可通过“二看”予以识别:一是看保险经营资质,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保险业务;二是看公章,统筹单的公章一般为“XX汽车服务公司”“XX统筹公司”,而保险公司保险单的公章为XX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保单专用章。

04

理性选择风险保障产品

广大车主要全面客观认识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营销陷阱,不能以车辆安全统筹替代正规商业保险,避免陷入统筹服务就是保险的误区,造成后续理赔不成、维权困难的局面。如有保险需求,可向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产品,缴费前仔细核对投保单,认清保险公司名称、缴费对象,若对保险合同有疑问,请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


来源:南通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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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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