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至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新明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讲话。他强调,全市人大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履职尽责,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展现人大担当。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
吴新明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人大系统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政府债务管理等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完善人大代表经济运行观察点、社会发展观察点制度,精心组织南通“企业家日”、“人才日”活动,扎实推进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为全市激发改革创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吴新明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市人大系统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加强宣传引导、抓好专题调研,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要紧扣全市中心大局,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发力点,综合运用法定职权,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在支持改革发展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总结运用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四个机关”,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有序推进人大领域重点改革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南通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和《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会议通过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同意陈俊、葛志华两位同志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请求;同意陈利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会议通过了市政府副市长凌屹受市长张彤委托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王开亮同志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高红宇同志南通市商务局局长职务,任命施健同志为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高洪军同志为南通市商务局局长。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提请审议的相关人事任免议案。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姜永华、陈本高、潘建华、陈勇、沈红星、季红星等领导同志和秘书长朱进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洪、凌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恽爱民,以及市监委等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部分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