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三届南通啤酒嘉年华将于7月26日至8月4日在南通滨江体育公园大草坪举行。为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7月25日至8月4日每日17时起至23时止,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以滨江体育公园大草坪(纬度:31.93723,经度:120.89142)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空域未经许可违规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详见禁飞区域示意图)。
二、“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等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漂浮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空中安保、新闻报道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空中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能实施飞行作业。
四、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擅自在上述管控时间、区域内“黑飞”的“低慢小”航空器,坚决采取反制措施。请各单位、组织、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