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59735|回复: 10

[网友评论] 一公职人员贩毒被执行死刑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1 19:5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布告》显示,黄某杰1982年12月16日出生,捕前系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虎门分局科员。黄某杰伙同他人第1次贩卖冰毒1100余克;第2次贩卖冰毒2500克;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杰的时候,黄某杰随身还有冰毒500余克;经过同伙指认,还有2000余克的冰毒。

罪犯黄某杰伙同他人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杰作出死刑判决后,罪犯黄某杰不服,提出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黄某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2024年7月12日将罪犯黄某杰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1 20:0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本来就是法院布告,还打上马赛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1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山东省临沂市
对这类犯人判决更要严厉!

点评

都死刑立即执行了还要怎么严?杀两次?  发表于 2024-7-22 16: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2 11: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邱新祥 发表于 2024-07-21 20:50
对这类犯人判决更要严厉!

涉毒犯罪都要狠狠打击,难道假如你涉及了就应该从轻了?

点评

你当心,将来混不下去了也不要去碰毒品。  发表于 2024-7-22 17:11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3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浙江省宁波市
公职人员贩毒要便利一些,社会 危害更大,必须打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3 18: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你缺钱就是去贪污几个亿也不至于死刑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7-24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公开的布告,需要打码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3 19:38 , Processed in 0.189552 second(s), 19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