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新收的执行案件标的额25万元,被执行人账户上正好有25万元存款,哪有这么巧的事?
6月25日早晨一到办公室,我照例打开电脑登录执行系统,查看案件情况,发现自己名下有团队长新分配案件。阅卷后发现是一起普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提供了房产作为抵押物,一般此类案件在文书制作发送后便流转至我们资产处置团队。
有抵押物不代表没有其他财产,况且不动产处置并非执行工作“最优解”。在“总对总”中查阅了所有反馈信息后,我忽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两个账户上分别有定期存款12万元和13万元,而本案执行标的额正好是25万元及相应利息。我便迅速安排书记员单雨童冻结银行卡,准备等异议期满后将存款扣至法院账户,后续再计划利息、罚息以及复利如何执行。
“叮铃铃……”冻结成功不到2小时后,一通来自被执行人钱某的电话让我对扣划存款的决定有了疑虑。因为直接扣划两笔存款,损失的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所以准备看看他提供的材料再说。
当天中午,钱某来到法院,表示前些年因为房屋装修向银行贷款30万元,约定每月还款3000多元,并以名下房产作抵押担保债务履行。前年开始,由于生意经营出了点问题,没能每月按期还款,虽然和银行商量过,宽限了几期,但是又由于家中母亲患癌住院,还贷的事也被耽搁了下来。本想着等母亲病情稳定后,再同银行协商看看如何归还贷款,没想到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李法官,我银行账户内的25万元,是我母亲住院动手术的钱,她患宫颈鳞癌IIB期,已经住院一个多月了。这笔钱是我们家用来给她保命的钱,请你不要扣划,我去向我的生意伙伴、亲戚朋友借钱把欠款还上,请法院等几天可以吗?”钱某态度诚恳地向我请求。
看着钱某带来的一叠病例材料,考虑到他家庭的实际困境,我便联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金律师,详细向其介绍了本案特殊之处,希望他能够考虑被执行人困难,帮他想想办法。在得知了钱某的遭遇后,金律师表示只要钱某能归还欠款和应付利息,剩余罚息、复利等约三四万元由他来做工作,给被执行人免去,并且律师费也可以免去,钱某只需要付27万元即可。
得知上述情况后,钱某表示将在两周内筹款,不辜负我们的信任。7月4日,钱某筹集了全部款项,在法院交付给了金律师,其中现金20万元、转账7万元。隔天,金律师给我送来一面锦旗“维护百姓民生 保障司法公正”。
怎样践行人民至上的执行理念?我想,就是用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坚持把“暖民心”的小案办好,把“顺民意”的实事做好吧。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