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来到该厂房时,里面还成箱地堆积着已经生产好、正准备发货的化妆品。这里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生产所用的设备仅为一台面膜机和一台灌装机。
据了解,在这里,生产人员将化学原料用增稠剂混合搅拌做成透明液体,再灌装成面膜,套上外包装,一个粗制滥造的产品摇身一变就成了国际大牌化妆品,而他们在制作时未采取任何卫生防护措施。
2023年4月12日,公安机关在该制假窝点当场扣押假冒“SK-II”等品牌包装盒28箱、内包装袋69箱共计5.52万个,半成品3000余件,原材料粉末数桶及制假设备两台。
2023年4月至9月,案件被移送至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后认为,刘某、李某、戴某等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予以进购并销售,销售数额达50万元以上,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莫某等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罚金30万元和20万元。此前,戴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9万元,莫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7万元。
作为承办检察官,项飞华提醒,消费者在直播间里容易冲动消费,这也让假冒伪劣商品有了可趁之机,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等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