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55029|回复: 3

[焦点爆料] 谁有资质权限在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官网申请上传?他背后影子保护伞是谁?党纪国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6-19 08:18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中共南通市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南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崇川区区委、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南通市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崇川区公安分局各位领导大家好!
关于我小区国家公共维修基金专项专用被某些人的用挂羊头卖狗肉方式方法,在国家维修基金专用官方网站上冒充申请,其事件被我在6月3日发现并举报,我们小区原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就没有资格申请专项维修基金专用资质,因为这个业主委员会早在2021年12月20日届满到期,是谁有这个资质权限在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官方网站上冒充申请并上传?按照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申请流程规定谁负责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专用的款项,审批下款项就打在谁的银行专用帐户头上使用,市、区、街道主管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办公室都没有向我做出任何解答。各位领导!关于我们小区的好多事件,我在这平台上进了举报和反应,第一条:我以公益性质举报反应,特别是我们小区原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在法人代表陆建泉主任带领下,对小区绿化树木在不向园林绿化部门申请报备情况下,乱砍乱伐造成好多颗雪松树和香章树大量死亡,造成了小区数十万元重大经济损失,南通电视台综合频道2021年12月也报道了之事。我是公益性质多次向国家省市区信访局及市区园林绿化和市区城管局及公安分局派出所举报破坏绿化至今没有没有收到任何处理结果的答复。第二条:我们小区原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陆建泉主任和北濠社区居委会在没有向全体业主说明情况下,用不到半个月时间完成2021年10月和南通市坤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业主们要求原来业主委员会陆建泉主任把签订协议内容公布并查看协议内容,但他拒绝,并说你们业主无权查看协议内容,要想看向街道居委会申请同意后才能看,在我们向街道居委会多次努力才公布协议内容,协议内容公布不到三个月坤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在2022年3月违反协议规定内容就停止任何服务撤离本小区,造成我们小区数十万元经济损失,向街道居委会反应之事,他们回答是:你们认为业主委员会和坤宁物业公司有存在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我们管不了。6月18日下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我,避开我所要问的问题内容,这个12345政务服务热线是不是就是一个复读机?两次回复我均不满意,它回复内容偏离我所要问的问题。我的问题主要是:谁有这个资质和权限在国家维修基金专项转用申请网站上???如今市物管中心区物管中心街道都没有任何。各位市区领导!我是如实向你们举报反应每件事件都真实性,我如果有任何不实的事实,愿成担一切法律法规后果。各位领导!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从以上我举报反应内容情况以及在濠滨论坛所发的帖子,都离不开原来的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我们小区原来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陆建泉主任如此目无党纪国法法规在小区里嚣张跋扈、独霸小区任何事都由他说了算,第四届业主委员会陆建泉主任家里有违章建筑,能在几届做业委会成员和主任,其他业主有违章建筑就没有资格选举做业委会成员,为啥?你们在看看陆建泉今年5月23日向街道居委会,所谓关于“再次”更换业主委员会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书面请求,你这个书面请求书里写着,他如果为小区做“贡献”进行自我表功和诉说受到“陷害、污蔑、造谣、残酷打击”人身攻击,如果是事实是这样他应该去公安局去报案,而他为啥不敢去报案?自己坐整就不怕影子歪。说明他做了亏心事,坏事做尽,如此之人他在小区所做违法违纪行为,在他身后的影子保护伞是谁?我也不说什么诉求了,我只想能知道你们党政纪法部门如何看待这些事件?你们政府部门如何违护党政纪法在人民群众中的树立良好形象和信任?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容忍这样违法乱纪行为吗?怎样发辉党纪国法作用?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6-20 13: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我在区住建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目前区住建局的回复,根本是避重就轻回避我所问的主题进行回复,2023年11月份以华侨花苑业主委员会(该业主委员会由2021年12月20日已经庙满到期)名义申请上报维修基金专用使用在官网上传,街道居委会非常清楚该业主委员会到期情况,明知故犯,进行系统操作,根据维修基金专用使用申报流程规定,第一个审核单位是谁?审核完成能在官方网站上传维修基金专用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有资质和受权的人才能操作,请问你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们有没有尽到义务和监督职责?有没有查清楚是谁的操作?不要玩对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不负责任消极、推诿、扯皮,懒政。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公安局、区委政府、区纪委、公安局分局你们如看看待区住建局给我回复政府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6-21 00:4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公安局、崇川区区委、区政、区纪委、区公安分局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昨天下午用电话咨询区住建局物管中心,关于小区2023年11月维修基金专项专用使用在国家网站上,上传申请维修基金是谁?有谁有这个资质权限上传?物管中心国家工作人员颠倒是非、歪曲事实、混淆视听、胡说八道、胡乱甩锅一口咬定是小区物管会主任申请并在网上上传,我明确跟她说物管会主任他和施工方是签订协议,但是他根本不知道申请维修基金专用网上和线下操作有这个事,物管会主任连维修基金专用在银行有开设的帐户都不清楚有这个帐户。根据国家维修基金专用使用申请流程规定:谁申请维修基金,等维修基金审批以后的资金就打到谁在银行开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头上,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申请经过审核审批的维修基金就打在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设的维修基金专用帐户上。她强调说我说的程序是错的。各位领导!我有和她的电话录音,如果那位领导想听电话录音我随时提供。她身为物管中心维修基金办公室国家工作人员,如此不负责任违背事实根据、信口雌黄,懒政行为,你们对这样的国家工作人员懒政行为满意吗?你们对我公益性质的举报又有如何看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24-6-22 08: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为啥?我的公益性质举报如此坚难?政府形象和信任度何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何在?以后还有谁能站出来声张正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4 04:48 , Processed in 0.225303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