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收了电费和住宿费,位于南通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日前“信用中国”网记录了这一信息。 据介绍,“信用中国”网站是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窗口,主要承担信用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使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供的对社会公开的信用信息。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根据该网站的记录,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供电企业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其从属。处罚类别为没收违法所得。 该校2020年春学期应按250元/生·学期标准收取住宿费,实际按300元/生·学期标准收取住宿费,多收50元/生,计收5386生,多收269300元。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各学期应按500元/生·学期标准收取住宿费,实际按600元/生·学期标准收取住宿费,多收100元/生·学期,6学期共计收45400生,多收4540000元。2020年春学期以来总计多收住宿费4809300元。 此外,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崇川校区2020年度多收承租商户转供电费291543.22元,2021年度多收承租商户转供电费198322.04元,海门校区2020、2021年度多收承租商户转供电费21619.69元,合计多收511484.96元。 为什么会多收费用?对此,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相关领导的解释是,之前按照老标准收费的,新的收费标准出来之后,学校没有及时去改,在电力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这个问题之后,学校后来进行了全部清退,有少部分毕业生因为联系不到,没有清退的6万多块钱上交给了市场监管部门。 据介绍,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源于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有110多年办学历史。2019年,被认定为教育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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