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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爆料] 海门区人民政府宋涯副区长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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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17:52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上海市

       本人于4月28日向您投递了一封阐明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侵害我一家合法权益之来龙去脉的信,在4月30日本人突然接到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杰的来电告之我,称宋涯区长信已收到,等5.1假期结束后此事作为首要事项由您来处理。过完节后,本人多次催促,临江政府张哲如称宋区长有急事在外地处理,等您到临江后这件事肯定第一时间处理。5月中旬,本人再次催促,临江政府书记金晶称人员不够让本人再宽限几天,等人员到位会根据您的方案处理。5月下旬,此事还是没有任何处理的迹象,本人再次催促,临江工作人员王杰告知,宋区长根据流程将于5月25日左右将处理方案在信中回复。时至今日,本人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因本人没有你宋区长的联系方式,故采用了这种方式,以下附上写给你宋区长的信

尊敬的宋涯副区长:
您好!
实在不忍冒昧打扰政务繁忙的您,因据临江镇相关领导讲,我举报临江镇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王某庆、原税务干部陈某辉违法建设,临江镇涉嫌包庇,侵害本人合法权益一事由您来包案解决,素闻您行事公正,勤政爱民,故来信将一些基本情况信息向您阐明,以便您能够了解来龙去脉,助力事情解决。
临江镇新丰村32组陈志义育有俩子,分别为长子陈某辉以及次子陈某华,长子陈某辉因求学原因较早的将户口迁出该处,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楼下三间楼上三间的楼房用于居住,名义上楼上为两儿子家庭共用,陈志义夫妻二人则居住在楼下屋内,且两儿子均在外工作,并在外地拥有商品房,所以基本不怎么使用,家中房屋足够陈志义夫妻二人使用。然而,大儿子陈某辉仗着自己有钱,有社会关系,在其夫妻二人均不是村经合组织成员的情况下,对村书记施洪涛进行贿赂,于2018年10月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住房后侧开工建设豪宅,因本人家庭长期在沪经营工作,对此情况一无所知,直至2019年春节过年回家才发现违建已经落成,与陈志义陈某辉沟通,但二人态度蛮横,我们怎么做,不关你们屁事,向村书记施洪涛反映,其表示建房是他们的权利,我则提出他们建了房我就没宅基地可用了,其表示村里没有多余宅基地,要宅基地得问陈志义要,由此本人才察觉建房资格及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以及向各部门投诉举报,临江镇才在2021年1月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罚款人民币3406元,并补办手续,但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显是涉嫌包庇的,错误的,因陈某辉不享受建房资格,所以由其父陈志义顶包,但是陈志义名下有宅基地房屋,不可能不拆老房,又建新房,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建设的定性、处罚均有严格规定,罚款并补办手续是最为轻微的一种,但陈志义显然不符合此条件。故陈志义在缴纳罚款后就认为处罚已经履行,临江镇也以处罚已经履行完毕、家庭矛盾、陈志义夫妇老死后作无证房处理拆除等借口来搪塞,后又称新建房屋拟通过农村房地一体化进行登记,但因陈志义老房不做处理形成事实上的一户多宅。根据行政强制法,缴纳罚款后,不补办手续的仍然需要继续立案调查,临江镇却称办不办手续是他的自由。
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依法进行维权,我丈夫陈某华向临江镇邮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临江镇不做任何回复,我迫于无奈于2023年5.8日前往江苏省信访局反映相关问题,临江镇派司法所长王杰一行来我处处理这件事情,经过其工作,本人同意通过调解解决该事,但之后一直没有明确方案,甚至连信访回复都没有出具。我感觉到如此这般临江镇只是在拖延时间,并没有真正的去推动事情的解决,迫于无奈,于2023年12月10日依法逐级反映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临江正不处理,不回复省信访局信访的问题,在北京南站遭到了临江镇党委副书记沙哲带领的十几人的截访,沙哲一再保证尽快解决此事提出了按照一户两宅来处理要求陈志义放弃其中一处房屋,后又提出了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做出新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又称海门司法局不同意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明显是错误的,涉嫌包庇的且海门区域内正余镇,余东镇等多个乡镇均有撤销原处罚决定做出新的处罚决定的先例,且原行政处罚的负责人城管队员已经调离。2月份临江镇党委政法委员张哲如来沪对我劝说并威胁两会期间不得上访,该名同志业务能力低下,法律水平差,但是与百姓沟通确趾高气扬,三月份迟迟等不到方案的我又准备去信访,得到消息的临江镇又派沙哲来沪做我工作,并告知我此事已经由您进行包案解决,我打听到您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便答应,随后临江镇拿出一个方案即老宅留出17平米占地面积分给陈忠辉,新宅超建部分二家平分合法部分等陈志义夫妇过世后进行处置,虽然此方案大大侵害了我们家庭的合法利益但是为了尽快解决此烦心事我答应了,3月28日王杰通知4月3日至临江镇面谈,众多部门负责人等陈某辉到来,但是陈某辉爽约了,并且随后临江镇出现了较大人事调整,一直负责此事的沙哲副书记调离了,使得这件事又一次搁置了。2024年4月21日向临江镇邮寄了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希望该镇对不履行行政处罚继续处理,但是该信件被该镇拒收了,该行为一旦行政诉讼,必将承担不履责的法律后果。
向您表达一下我的想法:
一、本人并不是不讲理之人,而是陈某辉仗着有钱有势实在欺人太盛,他们如此操作之后,新房老房都占着,使得我们家庭因为楼房老旧无法翻建或新建房屋。
二、本人希望最好的解决方案能够撤销错误处罚决定,重新做出拆除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
三、如要本人家庭让步,则陈志义陈忠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以后两家再无牵扯互不干涉。


综上所述,实属无奈打扰到政务繁忙的宋区长,与您叙述下事情的缘由,希望由您牵头能够妥善解决。
此致
南通市海门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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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24-5-31 20:1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你这图不明显,最好是用卫星云图来标记原有位置,侵占土地位置,这样的典型违法村里一般不敢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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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31 21: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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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31 21:4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

    王某庆仗着临江镇政府内部工作人员的身份及陈某辉(王某庆丈夫)金钱人脉的关系,伙同村支书施洪涛趁其弟一家长年不在家的机会,趁机侵占其弟家庭的宅基地份额进行私建豪宅,导致弟弟家庭丧失建房申请。事情曝光后,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及陈某辉,在明知其父母的宅基地份额在老宅全部使用完,且没有异地建房资格的情况下,在弟弟家庭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临江镇政府却还是执意让其父亲替代,使其父成为明面上的一户两宅,最终在2021年1月7做出了陈某义根本不可能履行而让其父陈某义罚款及补办手续的表面行政处罚决定书。临江镇政府意欲何为?时至今日临江镇政府一直坚定的充当王某庆的保护伞,一而再再而三的对受害者家庭推脱、敷衍,根本没有去执行行政处罚。更加可耻的是受害者家庭向临江镇政府投递"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却被在金晶书记领导下的工作人员在朗朗乾坤下的拒绝收启,可想而知王某庆、陈某辉的势力在临江镇政府里有多大!又有谁可以能让在金晶书记领导下,让工作人员明目张胆拒收人民群众的来信?希望宋区长看到此帖后能回复,政府的公信力能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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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1 19: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陈某辉一个道貌岸然的小人,一个为了金钱的利益"光荣"的从地税局的领导"主动"离职而被某南"高薪聘请。为了自己的一已私欲,打着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儿子"、一个处处为弟弟着想的"好兄长"的愰子,却私自霸占弟弟家庭的宅基地份额转为私有。用被弟弟拆穿后用金钱、权势来压制同父同母的"亲弟弟"竟然还无耻的对外宣称豪宅是为孝敬父母而盖,为自己披上孝敬父母的华丽外衣!孝敬父母有很多种方式,为什么厚颜无耻到要用弟弟家的宅基地份额来"孝顺父母"还是说为了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私欲?一个孝顺的儿子在母亲住院时会因为男女有别,而不陪床吗?一个好的兄长会去损害属于弟弟家庭应有的利益吗?一个好的兄长会挑唆父母新宅、老宅同时占有吗?让父母把弟媳赶出老宅,让弟弟,弟媳离婚吗?十足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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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2 16:5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宋涯副区长请您站在公正的立场撤消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还人民群众一个公正、合理、合法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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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5:2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临江镇政府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包庇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利用内部工作人员身份与金钱、人脉关系趁其弟一家长年不在家的机会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以下临江政府诸多不作为的行为令人可耻,令国家抹黑。
    1、临江镇工作人员王某庆、陈某辉夫妇为非农村户口,伙同村书记施洪涛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占为己私建豪宅。
    2、受害家庭向村支书施洪涛提出要审请宅基地建房,施洪涛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身份强势告之受害人,建房所需的宅基地问陈志义(王某庆丈夫的父亲)讨要。
    3、事情曝光后,临江镇为了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周全竟然偷梁换柱,让原本就拥有宅基地的陈志义(王某庆丈夫陈某辉的父亲)代替,让陈志义成为真正的一户两宅。临江政府对于陈志义根本无法补办手续是心知肚明,却还是一手遮天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2021年1月7月作出令人匪夷的错误行政处罚之罚款与补办手续,历经3年有余,临江镇政府至今没有去执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国家的公信力就这样被临江镇政府抹杀!
    4、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甚至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私为王某庆开通,让不是农村户口的王某庆、陈某辉在新丰村购买宅基地来掩盖违法行为。
    5、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在受害人家庭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受害家庭向临江镇政府投递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来保障自己家庭的权益,临江镇政府在金晶书记领导下无情的拒绝收取受害家庭投递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
    6、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受害人多次向海门、南通、进行维权,但都被属地临江镇政府欺下瞒上的一贯作风掩盖,不得受害人向南京信访局进行维权,至令没有任何回复,受害人去北京进行维护时,在站点拦截受害人进行软硬兼施,临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哲如还时时与越访为名威胁受害人。
    如果王某庆、陈某辉没有新丰村村支书施洪涛及临江镇政府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一次次作为万能盾牌,王某庆、陈某辉敢侵占受害人家庭宅基地份额进行私自建豪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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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6-3 16:2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打12345直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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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6-3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省、中央专项办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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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3 17: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宋涯副区长您所谓的"包案"是用来敷衍人民群众的盾牌吗?如若不是请宋涯副区长回复!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到您的勤政爱民、行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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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6-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
    “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这句话是不成立的,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能是一户侵占了另一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你不能说别人违法,你要和他平等违法。

    如果新房是违建,那应该拆除违建;而不可能是——“陈志义陈忠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你得老房。

    (ps:老房看上去好像是两户人家,不止三上三下,看上去是六上六下;图上没有看到豪宅,写“违建”的那张图,看上去也不像豪宅啊,像是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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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0:3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芦苇33 发表于 2024-06-04 09:55
    “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这句话是不成立的,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能是一户侵占了另一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你不能说别人违法,你要和他平等违法。

    如果新房是违建,那应该拆除违建;而不可能是——“陈志义陈忠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你得老房。

    (ps:老房看上去好像是两户人家,不止三上三下,看上去是六上六下;图上没有看到豪宅,写“违建”的那张图,看上去也不像豪宅啊,像是附房)

    临江镇政府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包庇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利用内部工作人员身份与金钱、人脉关系趁其弟一家长年不在家的机会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以下临江政府诸多不作为的行为令人可耻,令国家抹黑。
    1、临江镇工作人员王某庆、陈某辉夫妇为非农村户口,伙同村书记施洪涛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占为己私建豪宅。
    2、受害家庭向村支书施洪涛提出要审请宅基地建房,施洪涛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身份强势告之受害人,建房所需的宅基地问陈志义(王某庆丈夫的父亲)讨要。
    3、事情曝光后,临江镇为了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周全竟然偷梁换柱,让原本就拥有宅基地的陈志义(王某庆丈夫陈某辉的父亲)代替,让陈志义成为真正的一户两宅。临江政府对于陈志义根本无法补办手续是心知肚明,却还是一手遮天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2021年1月7月作出令人匪夷的错误行政处罚之罚款与补办手续,历经3年有余,临江镇政府至今没有去执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国家的公信力就这样被临江镇政府抹杀!
    4、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甚至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私为王某庆开通,让不是农村户口的王某庆、陈某辉在新丰村购买宅基地来掩盖违法行为。
    5、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在受害人家庭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受害家庭向临江镇政府投递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来保障自己家庭的权益,临江镇政府在金晶书记领导下无情的拒绝收取受害家庭投递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
    6、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受害人多次向海门、南通、进行维权,但都被属地临江镇政府欺下瞒上的一贯作风掩盖,不得受害人向南京信访局进行维权,至令没有任何回复,受害人去北京进行维护时,在站点拦截受害人进行软硬兼施,临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哲如还时时与越访为名威胁受害人。
    如果王某庆、陈某辉没有新丰村村支书施洪涛及临江镇政府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一次次作为万能盾牌,王某庆、陈某辉敢侵占受害人家庭宅基地份额进行私自建豪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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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1: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国家确实是规定一户一宅,是临江镇政府漠视法律,为了维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的违法建设,在2021年1月做出了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让(陈某辉父亲)陈志义家庭替代,让陈志义家庭坐实一户二宅。处罚内容为,罚款与补办手续而不是拆除违法建筑。事情曝光后,临江镇政府不愿承认自己所犯的错误,执意不愿撤消错误行政处罚,至于陈志义放弃老宅受害人接受老宅一事是事情发酵后临江镇政府还是为了想掩盖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而定的方案,临江镇政府多次上门受害家庭并且进行道德绑架,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受害家庭免为其难接受了此方案,答应了在2024年4月3日各部门汇集解决,4月3日陈某辉爽约。因此事现由海门区人民政府宋涯副区长包案处理,受害者家庭因此向宋涯副长致信,也希望宋涯副区长站在法律公正的立场去处理此事,还受害者家庭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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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2: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芦苇33 发表于 2024-06-04 09:55
    “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这句话是不成立的,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可能是一户侵占了另一户的宅基地使用权。你不能说别人违法,你要和他平等违法。

    如果新房是违建,那应该拆除违建;而不可能是——“陈志义陈忠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你得老房。

    (ps:老房看上去好像是两户人家,不止三上三下,看上去是六上六下;图上没有看到豪宅,写“违建”的那张图,看上去也不像豪宅啊,像是附房)


    其实在2020年年底,临江镇政府部门就建议受害家庭接受老宅,受害家庭当场否决不接受并立即指出这是违法行为,不能让受害家庭跟着违法者同时违法。坚决要求拆除违法建筑,但临江镇政府还是仗着人民赋予政府的杈力一手遮天,执意的做出了错误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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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3: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本人于4月28日向您投递了一封阐明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侵害我一家合法权益之来龙去脉的信,在4月30日本人突然接到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杰的来电告之我,称宋涯区长信已收到,等5.1假期结束后此事作为首要事项由您来处理。过完节后,本人多次催促,临江政府张哲如称宋区长有急事在外地处理,等您到临江后这件事肯定第一时间处理。5月中旬,本人再次催促,临江政府书记金晶称人员不够让本人再宽限几天,等人员到位会根据您的方案处理。5月下旬,此事还是没有任何处理的迹象,本人再次催促,临江工作人员王杰告知,宋区长根据流程将于5月25日左右将处理方案在信中回复。时至今日,本人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因本人没有你宋区长的联系方式,故采用了这种方式,以下附上写给你宋区长的信

    尊敬的宋涯副区长:
    您好!
    实在不忍冒昧打扰政务繁忙的您,因据临江镇相关领导讲,我举报临江镇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王某庆、原税务干部陈某辉违法建设,临江镇涉嫌包庇,侵害本人合法权益一事由您来包案解决,素闻您行事公正,勤政爱民,故来信将一些基本情况信息向您阐明,以便您能够了解来龙去脉,助力事情解决。
    临江镇新丰村32组陈志义育有俩子,分别为长子陈某辉以及次子陈某华,长子陈某辉因求学原因较早的将户口迁出该处,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楼下三间楼上三间的楼房用于居住,名义上楼上为两儿子家庭共用,陈志义夫妻二人则居住在楼下屋内,且两儿子均在外工作,并在外地拥有商品房,所以基本不怎么使用,家中房屋足够陈志义夫妻二人使用。然而,大儿子陈某辉仗着自己有钱,有社会关系,在其夫妻二人均不是村经合组织成员的情况下,对村书记施洪涛进行贿赂,于2018年10月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住房后侧开工建设豪宅,因本人家庭长期在沪经营工作,对此情况一无所知,直至2019年春节过年回家才发现违建已经落成,与陈志义陈某辉沟通,但二人态度蛮横,我们怎么做,不关你们屁事,向村书记施洪涛反映,其表示建房是他们的权利,我则提出他们建了房我就没宅基地可用了,其表示村里没有多余宅基地,要宅基地得问陈志义要,由此本人才察觉建房资格及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以及向各部门投诉举报,临江镇才在2021年1月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罚款人民币3406元,并补办手续,但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显是涉嫌包庇的,错误的,因陈某辉不享受建房资格,所以由其父陈志义顶包,但是陈志义名下有宅基地房屋,不可能不拆老房,又建新房,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建设的定性、处罚均有严格规定,罚款并补办手续是最为轻微的一种,但陈志义显然不符合此条件。故陈志义在缴纳罚款后就认为处罚已经履行,临江镇也以处罚已经履行完毕、家庭矛盾、陈志义夫妇老死后作无证房处理拆除等借口来搪塞,后又称新建房屋拟通过农村房地一体化进行登记,但因陈志义老房不做处理形成事实上的一户多宅。根据行政强制法,缴纳罚款后,不补办手续的仍然需要继续立案调查,临江镇却称办不办手续是他的自由。
    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依法进行维权,我丈夫陈某华向临江镇邮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临江镇不做任何回复,我迫于无奈于2023年5.8日前往江苏省信访局反映相关问题,临江镇派司法所长王杰一行来我处处理这件事情,经过其工作,本人同意通过调解解决该事,但之后一直没有明确方案,甚至连信访回复都没有出具。我感觉到如此这般临江镇只是在拖延时间,并没有真正的去推动事情的解决,迫于无奈,于2023年12月10日依法逐级反映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临江正不处理,不回复省信访局信访的问题,在北京南站遭到了临江镇党委副书记沙哲带领的十几人的截访,沙哲一再保证尽快解决此事提出了按照一户两宅来处理要求陈志义放弃其中一处房屋,后又提出了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做出新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又称海门司法局不同意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明显是错误的,涉嫌包庇的且海门区域内正余镇,余东镇等多个乡镇均有撤销原处罚决定做出新的处罚决定的先例,且原行政处罚的负责人城管队员已经调离。2月份临江镇党委政法委员张哲如来沪对我劝说并威胁两会期间不得上访,该名同志业务能力低下,法律水平差,但是与百姓沟通确趾高气扬,三月份迟迟等不到方案的我又准备去信访,得到消息的临江镇又派沙哲来沪做我工作,并告知我此事已经由您进行包案解决,我打听到您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便答应,随后临江镇拿出一个方案即老宅留出17平米占地面积分给陈忠辉,新宅超建部分二家平分合法部分等陈志义夫妇过世后进行处置,虽然此方案大大侵害了我们家庭的合法利益但是为了尽快解决此烦心事我答应了,3月28日王杰通知4月3日至临江镇面谈,众多部门负责人等陈某辉到来,但是陈某辉爽约了,并且随后临江镇出现了较大人事调整,一直负责此事的沙哲副书记调离了,使得这件事又一次搁置了。2024年4月21日向临江镇邮寄了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希望该镇对不履行行政处罚继续处理,但是该信件被该镇拒收了,该行为一旦行政诉讼,必将承担不履责的法律后果。
    向您表达一下我的想法:
    一、本人并不是不讲理之人,而是陈某辉仗着有钱有势实在欺人太盛,他们如此操作之后,新房老房都占着,使得我们家庭因为楼房老旧无法翻建或新建房屋。
    二、本人希望最好的解决方案能够撤销错误处罚决定,重新做出拆除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
    三、如要本人家庭让步,则陈志义陈忠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以后两家再无牵扯互不干涉。


    综上所述,实属无奈打扰到政务繁忙的宋区长,与您叙述下事情的缘由,希望由您牵头能够妥善解决。
    此致
    南通市海门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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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4 18:0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本人于4月28日向您投递了一封阐明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侵害我一家合法权益之来龙去脉的信,在4月30日本人突然接到临江政府工作人员王杰的来电告之我,称宋涯区长信已收到,等5.1假期结束后此事作为首要事项由您来处理。过完节后,本人多次催促,临江政府张哲如称宋区长有急事在外地处理,等您到临江后这件事肯定第一时间处理。5月中旬,本人再次催促,临江政府书记金晶称人员不够让本人再宽限几天,等人员到位会根据您的方案处理。5月下旬,此事还是没有任何处理的迹象,本人再次催促,临江工作人员王杰告知,宋区长根据流程将于5月25日左右将处理方案在信中回复。时至今日,本人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因本人没有你宋区长的联系方式,故采用了这种方式,以下附上写给你宋区长的信

    尊敬的宋涯副区长:
    您好!
    实在不忍冒昧打扰政务繁忙的您,因据临江镇相关领导讲,我举报临江镇农村农业局工作人员王某庆、原税务干部陈某辉违法建设,临江镇涉嫌包庇,侵害本人合法权益一事由您来包案解决,素闻您行事公正,勤政爱民,故来信将一些基本情况信息向您阐明,以便您能够了解来龙去脉,助力事情解决。
    临江镇新丰村32组陈志义育有俩子,分别为长子陈某辉以及次子陈某华,长子陈某辉因求学原因较早的将户口迁出该处,上世纪九十年代建设楼下三间楼上三间的楼房用于居住,名义上楼上为两儿子家庭共用,陈志义夫妻二人则居住在楼下屋内,且两儿子均在外工作,并在外地拥有商品房,所以基本不怎么使用,家中房屋足够陈志义夫妻二人使用。然而,大儿子陈某辉仗着自己有钱,有社会关系,在其夫妻二人均不是村经合组织成员的情况下,对村书记施洪涛进行贿赂,于2018年10月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原有住房后侧开工建设豪宅,因本人家庭长期在沪经营工作,对此情况一无所知,直至2019年春节过年回家才发现违建已经落成,与陈志义陈某辉沟通,但二人态度蛮横,我们怎么做,不关你们屁事,向村书记施洪涛反映,其表示建房是他们的权利,我则提出他们建了房我就没宅基地可用了,其表示村里没有多余宅基地,要宅基地得问陈志义要,由此本人才察觉建房资格及宅基地使用权已经被陈某辉非法侵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20年10月起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以及向各部门投诉举报,临江镇才在2021年1月7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罚款人民币3406元,并补办手续,但是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显是涉嫌包庇的,错误的,因陈某辉不享受建房资格,所以由其父陈志义顶包,但是陈志义名下有宅基地房屋,不可能不拆老房,又建新房,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建设的定性、处罚均有严格规定,罚款并补办手续是最为轻微的一种,但陈志义显然不符合此条件。故陈志义在缴纳罚款后就认为处罚已经履行,临江镇也以处罚已经履行完毕、家庭矛盾、陈志义夫妇老死后作无证房处理拆除等借口来搪塞,后又称新建房屋拟通过农村房地一体化进行登记,但因陈志义老房不做处理形成事实上的一户多宅。根据行政强制法,缴纳罚款后,不补办手续的仍然需要继续立案调查,临江镇却称办不办手续是他的自由。
    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依法进行维权,我丈夫陈某华向临江镇邮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临江镇不做任何回复,我迫于无奈于2023年5.8日前往江苏省信访局反映相关问题,临江镇派司法所长王杰一行来我处处理这件事情,经过其工作,本人同意通过调解解决该事,但之后一直没有明确方案,甚至连信访回复都没有出具。我感觉到如此这般临江镇只是在拖延时间,并没有真正的去推动事情的解决,迫于无奈,于2023年12月10日依法逐级反映前往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临江正不处理,不回复省信访局信访的问题,在北京南站遭到了临江镇党委副书记沙哲带领的十几人的截访,沙哲一再保证尽快解决此事提出了按照一户两宅来处理要求陈志义放弃其中一处房屋,后又提出了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做出新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又称海门司法局不同意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明显是错误的,涉嫌包庇的且海门区域内正余镇,余东镇等多个乡镇均有撤销原处罚决定做出新的处罚决定的先例,且原行政处罚的负责人城管队员已经调离。2月份临江镇党委政法委员张哲如来沪对我劝说并威胁两会期间不得上访,该名同志业务能力低下,法律水平差,但是与百姓沟通确趾高气扬,三月份迟迟等不到方案的我又准备去信访,得到消息的临江镇又派沙哲来沪做我工作,并告知我此事已经由您进行包案解决,我打听到您为百姓做了不少实事便答应,随后临江镇拿出一个方案即老宅留出17平米占地面积分给陈忠辉,新宅超建部分二家平分合法部分等陈志义夫妇过世后进行处置,虽然此方案大大侵害了我们家庭的合法利益但是为了尽快解决此烦心事我答应了,3月28日王杰通知4月3日至临江镇面谈,众多部门负责人等陈某辉到来,但是陈某辉爽约了,并且随后临江镇出现了较大人事调整,一直负责此事的沙哲副书记调离了,使得这件事又一次搁置了。2024年4月21日向临江镇邮寄了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希望该镇对不履行行政处罚继续处理,但是该信件被该镇拒收了,该行为一旦行政诉讼,必将承担不履责的法律后果。
    向您表达一下我的想法:
    一、本人并不是不讲理之人,而是陈某辉仗着有钱有势实在欺人太盛,他们如此操作之后,新房老房都占着,使得我们家庭因为楼房老旧无法翻建或新建房屋。
    二、本人希望最好的解决方案能够撤销错误处罚决定,重新做出拆除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
    三、如要本人家庭让步,则陈志义陈某辉放弃原有老房,选择新房,以后两家再无牵扯互不干涉。


    综上所述,实属无奈打扰到政务繁忙的宋区长,与您叙述下事情的缘由,希望由您牵头能够妥善解决。
    此致
    南通市海门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宋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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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6-5 17:0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上海市宝山区
    临江镇政府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包庇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及(其夫)陈某辉利用内部工作人员身份与金钱、人脉关系趁其弟一家长年不在家的机会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以下临江政府诸多不作为的行为令人可耻,令国家抹黑。
    1、临江镇工作人员王某庆、陈某辉夫妇为非农村户口,伙同村书记施洪涛侵占其弟一家宅基地份额占为己私建豪宅。
    2、受害家庭向村支书施洪涛提出要审请宅基地建房,施洪涛利用自己村支书的身份强势告之受害人,建房所需的宅基地问陈志义(王某庆丈夫的父亲)讨要。
    3、事情曝光后,临江镇为了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周全竟然偷梁换柱,让原本就拥有宅基地的陈志义(王某庆丈夫陈某辉的父亲)代替,让陈志义成为真正的一户两宅。临江政府对于陈志义根本无法补办手续是心知肚明,却还是一手遮天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在2021年1月7月作出令人匪夷的错误行政处罚之罚款与补办手续,历经3年有余,临江镇政府至今没有去执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国家的公信力就这样被临江镇政府抹杀!
    4、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甚至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私为王某庆开通,让不是农村户口的王某庆、陈某辉在新丰村购买宅基地来掩盖违法行为。
    5、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在受害人家庭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受害家庭向临江镇政府投递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来保障自己家庭的权益,临江镇政府在金晶书记领导下无情的拒绝收取受害家庭投递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书
    6、临江镇政府为了庇护内部工作人员王某庆,受害人多次向海门、南通、进行维权,但都被属地临江镇政府欺下瞒上的一贯作风掩盖,不得受害人向南京信访局进行维权,至令没有任何回复,受害人去北京进行维护时,在站点拦截受害人进行软硬兼施,临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张哲如还时时与越访为名威胁受害人。
    如果王某庆、陈某辉没有新丰村村支书施洪涛及临江镇政府把人民赋予政府的权力一次次作为万能盾牌,王某庆、陈某辉敢侵占受害人家庭宅基地份额进行私自建豪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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