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川姜镇启江村陈女士昨天(4月18日)15:00,陈女士驾车前往川姜镇启江村卫生室打针,卫生室地点就在启江村村委会。陈女士将车停至村委会门前黄线划定的停车位,却不料压到了放置在停车位上的一架小型无人机。陈女士告诉记者,车辆在完全停稳之前,一位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冲她挥了挥手,还以为是在提醒她不要将车碰到台阶。 双方由此展开争执:村委会工作人员认为陈女士将无人机压坏,要求陈女士赔偿。而陈女士则认为无人机停放位置不当,自己不应承担损失。陈女士了解到,这架无人机是村委会财产,当时准备村内巡检拍摄。
双方争执不下,川姜交警中队警官来到现场,并让陈女士将车开至中队停车场。陈女士告诉记者,来到中队后,有辅警帮助协商,劝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自己没有答应。之后又让她承担主责,依然不同意,她认为是无人机停放不当造成的损失。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川姜中队暂扣车辆。陈女士说,爱人在外地工作,自己每天用车接送孩子,车辆被扣很是不便。
听到陈女士的投诉,听众在南通交通广播微信公众平台争论不休,观点不一。“男人霸气”认为:无人机放在停车位里未警示,应该承担全责。“CW”则认为:机动车主观察不细,应负全责。“罗龙顺”:我认为无人机责任大。“被耽误的人”:扣车小题大做,无人机方责任更大。“孙海涛”:事故认定书没出可以扣车。“没有你我哪里有快乐”:下次可以放假古董......
再次提醒广大车主: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贵重物品放置也应注意合适场所。此次事故谁之责,您怎么看?
来源:南通交通广播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