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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至江苏省政府领导们的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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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1 18:47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
尊敬的上级领导、你们好:
我叫钱勇芬,家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阚庵村32组,今年75岁,是位地地道道的农民,四代同堂,子女都很孝顺,但我习惯了一个人独自生活,四代人住在一起很不方便,且目前暂不需要子女照顾的情况下,我一个人独自居住在老宅基地上的棚户内,也方便自己种地。
今被逼无奈给领导们写信,向你们反映原村支书羌栋灿胡作非为、指鹿为马、我行我素、打击报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中饱私囊、毫无原则……他祸害黎民百姓,损坏的是党的形象,他的言行给党抹黑,让党蒙羞,希望上级领导能明察秋毫、为民做主!这样的人不能再利用,早该清出干部队伍,具体情况如下:
从我公公婆婆那辈起,我家就住在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阚庵村32组(原通州区四安镇蒋桥村4组),我已经耕种了50多年的土地,国家分田到户政策实施后,成了我的合法承包面积又继续耕种至今从未间断。羌栋灿一到阚庵村任职,就说我家的这块地是邻居黄美娟家的,不仅农业补贴不给我,还赶我走!2021年6月7日兴仁镇强拆了我的房子,我现在只能露宿在自家农田里,断了我家的水、断了我家的电,连我家的鸡窝、鸭窝也被强拆了,晒谷的水泥地也被强拆了,一片狼藉、无法再种庄稼……2021年11月30日我一个老太太起诉兴仁镇人民政府,法院最终判决兴仁镇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详见判决书:(2021)苏0691行初1413号)今求助领导:
1、要求兴仁镇人民政府将我原居住的房屋恢复原状,鸡窝、鸭窝恢复原状、水泥地恢复原状、水电恢复原状,还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赔偿我这三年来的各项损失费。
2、请求彻查羌栋灿家的违法建筑。

期盼镇领导能实地考察我现在的居住环境,体察民情,是不是人居住的地方!这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否相匹配,拜谢!


                            钱勇芬           2024.4.8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12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判决书发出来看看。一直种的地不一定是你的,承包分地以书面分配为准。判决行政行为违法有很多种,不能一概而论。判决书里有没有说要求兴仁镇政府回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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