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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市文广旅局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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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随着小长假的来临
不少市民选择通过旅行社出游踏青
为此市文广旅局发出提醒
警惕“不合理低价游”
防范资金风险

市文广旅局提示


广大市民游客在参团旅游时务必要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核实《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或电子合同),合同中应当包含旅行社、游客双方基本信息、游览项目、服务标准、旅游费用、注意事项、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费用一定要支付至旅行社对公账户,并保存好发票和行程单,明确约定另行安排购物、自费项目等。在签字、盖章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出团通知书,避免因合同签订不仔细引发合同违约或服务质量纠纷。

其次,在参团旅游时要根据自身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线路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等产品。低价产品一般是通过低价揽客,以旅途中增加购物、会销及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弥补差额团款,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在旅游途中购物时,切莫盲目跟风冲动消费,要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质保或退换货保障,特别留意所购商品有无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欺骗游客,要注意保存好支付凭证和正规税务发票,保留相关有效证据资料,更好保障自身权益。

此外,根据原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旅发〔2017〕130号)要求,为防范旅行社经营旅游套餐产品带来的市场风险,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即两个及以上包价旅游产品)的旅游费用。


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提醒
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特别是老年旅游者
在参团旅游时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谨慎、理性选择旅游产品
不要被“办会员卡享受较大优惠”等
噱头所迷惑
保障好自身安全、财产安全

来源:南通日报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主管机关担负严管、核查职责,非法经营的旅行社还敢作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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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4-3 11:21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现在不少向老人高价推销保健品的机购经常免费或极低价格带老人外出旅游。如150元北京五天四夜游,二三十元附近城市一日游。带队的可获一定“人头费”,到目的地购物商场,还可另外拿到“好处费”!总之,只要拉满一车人,叫上一辆旅游大巴,就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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