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关于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的规定、通知,欢迎补充
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
https://scjg.hld.gov.cn/zx/tzgg/202402/t20240202_1167471.html 葫芦岛市民政局 葫芦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提出,禁止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也指出,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摆放、焚烧冥币和纸人、纸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丧葬用品,或者从事扮巫婆、神汉等封建迷信活动。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纸钱、纸扎等殡葬用品。 《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造、销售阴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火葬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制造、销售冥票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对殡葬服务场所中妨害公共秩序或者抛撒、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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