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3万多元的健身房,招呼不打就闭店了。会员不愿被安排到别处去健身,可以退款吗?记者昨天了解到,海门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1年9月,李某对离家距离、健身环境、教练资质等进行综合考量后,最终选择到某健身会所健身。他报名了该会所常规课程,支付了18000元会费。此后,李某又先后报名拳击、拉伸等课程,共计支付18000元。 去年5月,李某来上课时发现,位于原址的店面不知何时已关闭,门口贴有一张通知,上面写着“闭店后所有的后续服务转移到××健身房”。李某认为,健身会所更换地址导致其不能在原定地点继续获得服务,构成违约。其向海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健身会所退还剩余的会员费用28200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选择在某健身会所健身并购买相关课程是经过多方面考量的,其期待的利益是在原定地点享受到健身服务,而某健身会所未告知消费者便直接闭店,将剩余课程转移到其他门店,致使李某的这一利益无法实现,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故李某有权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李某向某健身会所预先支付健身课程的全部费用,某健身会所分批次向其提供服务,双方之间的消费模式属于预付式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某健身会所对于未能提供的服务,应当退回预付款。 双方核对剩余课程时间后,确定李某剩余课时费为13780元。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退还剩余课时费。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已成为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汽车养护、教育培训等各类服务行业中常见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可获得折扣优惠,商家可提前回笼资金、提升客户黏性。但这种先一次性预付费、后限期销次履行的形式,通常时间跨度长、变动性较大,消费者承担了较高的合同履行风险。法院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健身房办理相关课程时,切勿被低价优惠活动所诱惑。在办卡前,应当做好前期考察工作,实地考察健身房环境、设备、口碑、营业执照及场地租赁期限等,充分考量后再进行选择,不要轻信远低于同一服务水准平均市场价格的低价卡。办卡后,应当妥善保管所签订的合同及商家开具的收款收据、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等,以备维权之需。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发现健身公司存在教练资源不足、经营不景气等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果断止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南通日报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