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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力促首季“开门红”!如东、启东出台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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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力促首季“开门红”!

如东、启东出台十条措施


如 东

为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稳产

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营造暖心过年氛围

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

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如东县制定力促首季“开门红”十条措施



支持企业促进生产


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对2024年一季度工业开票销售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无去年同期基数的企业除外),销售总量同比新增1000万元销售以下的,每新增300万元,奖励1万元,销售总量同比新增1000万元销售以上的,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5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持续做好煤电油气等综合保障,支持企业连续生产。

加快服务业提质扩容


对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模以上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技术服务业、文体娱乐业、居民服务和修理业、其他交通运输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进规上企业(无同期数据),按照营业收入每增加200万元奖励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有营收数据以统计反馈数为准。

支持企业招工引人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推荐就业奖励。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如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的,给予企业招聘补贴。


加强用工服务保障


实施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补贴,春风行动期间,对如东县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组织一定规模(5人以上)的外地员工来如就业或返岗就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员工来如就业或返岗就业的给予交通费补贴。优化“暖企行动”联系服务机制,聚焦重大项目企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强化用工指导服务、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服务、惠企政策宣传落实服务。


开展新春消费促进季活动


在全县开展2024“龙腾扶海·如意购”消费促进活动,投放消费助力券500万元,在涵盖百货、汽车、电器、商超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商业街区、特色餐饮、电影院等消费热点。鼓励各镇(区、街道)、各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利用春节消费旺季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年货展销活动,推广如东名特优产品,拉动消费增长。

推出“龙腾扶海”系列活动


全县A级景区和各文化场馆均免费开放,举办“龙腾扶海 奇豫如东”首届新春豫园灯会、小洋口“龙”重“灯”场新春烟花灯会、栟茶古镇新春系列活动、如东春晚、百姓“村”晚等大型活动10余场,“港城之春”“黄梅戏巡演”等进企业、进村居系列文化活动90多场,为如东市民和外地游客奉上丰富的文化大餐,营造欢乐祥和的春节氛围。春节期间,县体育中心实行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24年2月10日至2月12日实行免费开放,2月13日至2月17日实行低收费开放。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县域内所有公交实行免费乘车。2024年2月9日零时(除夕)起至2月17日24时止(正月初八),县城区一类、二类区域所有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4个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


紧抓项目扩大投资


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加强施工组织。对连续施工的重大项目,各镇(区、街道)做好安全指导和节日慰问。支持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推动尽快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

支持外贸企业争取订单


发布2024年县级重点境内外国际展会目录,组织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10场以上,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拓国际市场。持续开展重点外贸企业挂钩联系服务,加强通关、结汇和退税等便利化政策支持。

传递节日暖心关怀


安排100万元送温暖专项资金,发放2000份冬日暖心礼包,重点慰问节日期间坚守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假日服务岗位一线的职工,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鼓励各级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


营造安定祥和的氛围


切实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加强消防、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

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施行时间的

从其规定

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

按新规定执行


启 东






为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稳产,激发市场消费活力,营造暖心过年氛围,奋力夺取首季“开门红”,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根据启东市实际,特制定以下举措。







一、鼓励工业企业抢抓生产

对2024年第一季度工业应税销售同比增长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市统计局2023年定报、年报的名单为准),按销售增量进行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涉及同一奖励类型的,就高不重复计奖。

二、加快服务业提质扩容

对规上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增幅为正且增量大于20万元的,按照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达到分行业营业收入增幅特定标准的,按照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紧抓项目扩大投资

鼓励项目进一步加大有效设备投入,对企业一季度购置的智能化技改设备,在符合《启东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启政办发〔2022〕13号)有关“支持智能化技改”的前提下,将奖励标准从10%提升到12%。

四、支持企业招工引人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为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员工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对2024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启就业且在启东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五、加强用工服务保障

实施点对点送工及返岗交通补贴,春风行动期间(2024年1月25日至4月8日),与启东市人社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劳务基地输送外地员工来启就业或返岗就业,按包车费用的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于2024年2月10日至2月29日首次来启就业(以首次在启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六、开展新春消费竞赛季活动

组织开展销售竞赛季活动,对一季度应税销售净增额靠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予以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开展“龙贺新禧—迎新纳福全城购物季”系列促消费活动。推行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批试点,购房人可将位于启东市建筑年限20年以内(2004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付)的普通商品住房出售给市属国有企业,用于选购市属国有企业开发新建的光明苑、蔷薇苑、风华苑、梧桐苑、阅峯汇商品住房,本次提供试点房源共50套,均以备案价88折销售,旧房置换总价应不高于所购新房成交价的60%。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七、推出“启东好玩”系列活动

重点开展新春十大文旅主题消费活动。以“欢欢喜喜过大年”为主题,启动2024文化和旅游消费季,通过“启东旅游总入口”发放启东文旅“龙卡”,优惠覆盖全市景区景点、文化公共场馆、部分书店影院和商圈等。举办“龙行龘龘 春满东疆”国潮集市,“日出江海 梦启东方”2024春节大联欢、“寻龙记”迎新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等;推出《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文旅专题宣传,编印《悦江海》等专项文旅宣传资料,为来启、在启游客及市民提供暖心便利服务。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城市公交、城乡公交和镇村公交(含毗邻公交)实行免费乘车,年初三至年初五(2024年2月12日至2月14日)临时增开3条免费房展接驳专线;全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版画艺术中心)、蓝印花布艺术馆、抗大九分校、通海垦牧公司等公共文化场所正常开放。

八、支持外贸企业争取订单

发布2024年市级重点境内外国际展会目录,组织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2场以上。对参加展会的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展位费补助、交通费补助(重点展),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拓国际市场。

九、传递节日暖心关怀

开展“百万送温暖”行动,根据不同对象精准关爱发放不同类型冬日暖心礼包,重点慰问节日期间坚守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假日服务岗位一线的职工,以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依托工人文化宫、爱心驿站等阵地,开展免费观影、免费健身、游园灯会等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

十、营造安定祥和的氛围

切实做好春节前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加强消防、道路交通、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南通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来源 | 如东新媒体、爱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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