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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11年“六进宫”惯偷又伸贼手再获刑,南通开发区法院法官提醒超市及群众增强防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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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案情简介

一男子曾因五次盗窃被处罚款、行政拘留、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但其仍不思悔改,盗窃成瘾,又在同一超市相隔14天内实施10次盗窃。2024年1月16日,南通开发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系已到花甲之年,2011年11月至2021年4月,因五次盗窃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以及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被告人吴某先后10次到南通开发区新开商城吉买隆超市,盗取超市内白糖、虾皮、糖果等物品,盗窃的物品价值合计人民币261.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吴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全额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并获得被害单位谅解。根据吴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用违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同时,刑庭副庭长、承办法官蒋长永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自身财物,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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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送到新疆种树,或摘棉花。年纪大了点,但这些活儿不太耗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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