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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杂谈] 对新提副厅以上干部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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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7:50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十多年左右,南通副厅争先恐后,被江苏监委调查处理,到“班房”报到,不能再有副厅干部步后尘了,给南通市这座城市带来负面影响,影响了南通市城市整体形象,造成国有资产公共资源,南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可估量的损失。
     组织部用人不能照顾不考虑“德才兼备”,不能用外行干部任职,丧失组织原则。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用人对与错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命运,特别是厅部级领导干部。”二马”冯军血的教训不能在江苏重演,南通这座城市,在全国只是一角,副厅干部进“班房”报到人数占比高,副厅干部不履职渎职干部比比皆是。一是副厅干部不懂履职,德不配位,如南通公安,卫健委岗位,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的岗位不能照顾提升副厅,原南通公安局长已到“班房”报到,南通原卫健委主任,这个正处乡村教师“出生”,外行干部不仅提升,还逍遥法外,估计离监委调查,到“班房”报到的日子,也不会太久“。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就是明显先例,我2016年“告老还乡”,新任南通“一把手”到南通任职,为了短期职务升迁,确定将人民医院,整体迁到原南通县这块“荒地”,人民医院是南通综合三甲医院,南通“出生”最早教会医院,孩儿巷生活了即近120年,是南通市前辈鲜血换来的财富,从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立项,将原南通市宣传部副部长“正处”乡村教师“出生”,平调卫健委当主任,她是“地地道道”的外行干部,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外行不能领导内行,南通综合三甲医院配置心中无数,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可以说南通市90%人民的反对,同时还有人民医院附近即近4000名居民,通过正常信访渠道,向市、省信访部门“求救”,这项错误决策还是实施了,南通人民十分痛心,原当家人“一把手”,由于土地财政,创新区这块“荒地”集中到多家医院,人民医院在老城区挽救了多少老城,及西北片人民的生命,老城居住群体基本多是“老人”多层住房,创新区是年轻居住群体,多是电梯房。2016年人民医院立项,原创新区“荒地”五年房价畸形上涨,达到南通市峰值,2021年上半年即近40000元左右,五年时间上升十多倍,带来南通城市发展虚假繁荣,南通一把手被约谈离通,职务可能没有提升?新任“一把手”当家人由正厅提副部,原卫健委主任正处提副厅,同时成为南通市常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时候未到”,这些不履职渎职干部,终有一天要接受法律制裁。
南通0

点评

一个踹门砸锁被拘留的坏老人,整天琢磨组织任命,是什么样的神经....?  发表于 2024-1-1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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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2:0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出来了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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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3:4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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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3:4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tsfszh 发表于 2024-01-10 12:09
出来了现身说法。

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工作、生活、学习 不要违法犯罪 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静海杂谈
737 阅读

小桥流水000
昨天06:05

作者:小桥流水
         ”一小撮”不要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再伤害无辜,分清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不要混淆是非,把违法说成犯罪,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一定要追究“一小撮”刑事责任,到了刑事拘留那一天,想吃后悔“药”就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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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20:1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tsfszh 发表于 2024-01-10 12:09
出来了现身说法。

不怀好意 一贯胡说八道一派胡言,有心理疾病估计无药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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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4-1-10 13:41
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工作、生活、学习 不要违法犯罪 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静海杂谈
737 阅读

    “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你做人有法律底线吗?你说的话在法律框架内吗?这些你应当在关进拘留所里面壁回过时自问自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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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2:1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hhdyw 发表于 2024-01-11 08:15
    “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你做人有法律底线吗?你说的话在法律框架内吗?这些你应当在关进拘留所里面壁回过时自问自答。

案中案冤假错案成功告破,城东所原政教已降职立案处理,原周亮一伙暴徒已立案处理。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人格侮辱,名誉权伤害,已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追究你刑事责任,应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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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1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纠正“错案”的文件发上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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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问你,身为退休党员你砸还是没砸邻居家的锁,别装傻别回避别扯其他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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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进拘留所是不是因为砸了邻居的锁?总不会是因为扶老太太过马路做了好人好事被拘留吧?  发表于 2024-1-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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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6:3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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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6:3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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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6:35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ntsfszh 发表于 2024-01-11 15:19
把纠正“错案”的文件发上来瞧瞧。

你没有资格,请你到城东所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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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6:5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4-01-11 15:38
我就问你,身为退休党员你砸还是没砸邻居家的锁,别装傻别回避别扯其他没用的。

案中案冤假错案成功告破,城东所原政教已降职立案处理,原周亮一伙暴徒已立案处理。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人格侮辱,名誉权伤害,已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追究你刑事责任,应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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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9:30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动武的坏老人没有资格谈法,一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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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00:2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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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 19: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magesdream 发表于 2024-01-11 19:30
暴力动武的坏老人没有资格谈法,一边去

你已构成刑事犯罪,是刑事犯,肯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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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放眼整个论坛,也就你小桥被拘留过几日,好意思编排别人,哪儿来的自信,敢情放出来的都特别拽了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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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3 19: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hhdyw 发表于 2024-01-11 08:15
    “每个人在法律框架内”?你做人有法律底线吗?你说的话在法律框架内吗?这些你应当在关进拘留所里面壁回过时自问自答。

你一派胡言胡说八道,口无遮拦信口。你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名誉权伤害,人格侮辱,人生诽谤,对照中央网信办条款,你网络作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构成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作案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刑事犯罪应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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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8: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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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8: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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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7 09:2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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