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您的回复就去百度了一下,结果发现您就是如东县曹埠镇孙窑社区的支书,还是一位曹埠镇的人大代表。 “在如东县曹埠镇孙窑社区,只要提起一个人的名字,干部群众都对她赞不绝口。她,就是带领群众致富的领头雁、调解纠纷的“小能手”——孙窑社区书记徐益楠。” 我不知道,在孙窑社区究竟有多少村民曾经为您赞不绝口。 作为调解纠纷的小能手,只要您把戴世宗老人的事情处理好、照顾好,我可以为您点赞。 有一个网名叫做:“zjcrab123”在帖子中跟帖回复说道:“在之前的贴子看到的,这个人是有兄弟的,是他的监护人,不完全属于孤寡老人。集中供养要征得监护人同意的,不同意政府也没办法。你在这谴责政府,不如去劝劝他兄弟。” 我得到的消息基本上也是这么一个情况。戴世宗的监护人是他的弟弟,但他的弟弟只负责收钱。并不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才导致了他今天这样悲惨的生活。 2022年5月17日,如东县民政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关爱照料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全面实施分散供养对象“四方”签约照护制度 (一)全面实施分散供养签约和担保前置。农村户籍当事人申请特困供养的,以集中供养为原则。申请分散供养的,除了提供符合特困人员审批的条件证据材料外,还必须由亲属或邻居亲自到镇(区、街道)现场承诺履行照护职责,亲自填写“四方”协议和责任担保书。申请人提供的照护担保人不到场或不具备照护条件的,不予作为分散供养对象受理审批。
(二)认真复审农村特困人员关爱照护协议。各镇(区、街道)要利用组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照护人申请领取照护补贴的有利时机,对其签约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照护服务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其不具备关爱照护条件的,应在告知、登记后进行更换。原关爱照护协议到期的,各镇(区、街道)要组织“四方”主体重新签订关爱照护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 (四)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各镇(区、街道)要结合省民政厅即将印发的《关于全省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将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的汇总表(样表见附件1)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报告县民政部门。要通过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把失能、半失能和重度残疾、患有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作为镇级入户核查、连续关注、跟踪服务的重点对象。 从上述文章来看,有三段内容最为关键: 1、必须由亲属或邻居亲自到镇(区、街道)现场承诺履行照护职责,亲自填写“四方”协议和责任担保书; 2、申请人提供的照护担保人不到场或不具备照护条件的,不予作为分散供养对象受理审批。 3、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患有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作为镇级入户核查、连续关注、跟踪服务的重点对象。 从前面两段关键表述来看,戴世宗的弟弟作为监护人是到现场承诺过履行照护职责的,并亲自填写了协议和责任担保书,否则政府不会受理审批。 说明了戴世宗的弟弟具备了照护戴世宗的条件,如东县相关政府部门也确认了戴世宗的弟弟作为戴世宗的监护人,并与戴世宗弟弟签订了履行照护职责的协议和责任四方担保书。 而第三段关键表述,更是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服务协议落实等情况、患有重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作为镇级入户核查、连续关注、跟踪服务的重点对象。 而您作为戴世宗的监护、照料服务协议落实第一责任人,您是怎么排查的? 您对戴世宗有过入户核查吗? 您对戴世宗有连续关注吗? 您对戴世宗有跟踪服务过吗? 在戴世宗的弟弟没有履行到照护戴世宗生活起居的义务的时候,您作为监护照料协议甲方政府的一员,同时您作为一名纠纷调解小能手,您在戴世宗与他的照护责任人之间做了哪些调解工作呢? 如果,您做了很多工作,为什么还会出现,在这寒冬腊月中,戴世宗身上衣着单薄,光脚穿着单鞋,脚踝上漆黑一片的情况? 您可以给我们所有关注戴世宗老人的网友们一个公开的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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