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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民声] 征收房产前不评估,拆厉耍赖少补偿,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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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7 16:31 来自AppWap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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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7 16: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徐州市
更正:标准"拆厉”改"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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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21:3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尊重事实,有错必纠才是政府公信力的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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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01: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又来了一个“既往不咎的”,每次违建都有人要在2008城乡规划法上面大做文章,给自己违建洗白,你违建当年难道就不违反当时的法律了吗?你的违法状态一直在,明白?新法颁布代替旧法,不代表法不朔及以往了,更不代表当时违法建筑就合法了,麻烦你能不能不自以为是了?自以为造成既成事实就合法了?还理直气壮的要国家给予合法产权一样的补偿标准,咋滴?遵纪守法的人应该吃亏,违法的人反而能尝到甜头?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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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09:0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lybiuing 发表于 2024-01-09 01:06
又来了一个“既往不咎的”,每次违建都有人要在2008城乡规划法上面大做文章,给自己违建洗白,你违建当年难道就不违反当时的法律了吗?你的违法状态一直在,明白?新法颁布代替旧法,不代表法不朔及以往了,更不代表当时违法建筑就合法了,麻烦你能不能不自以为是了?自以为造成既成事实就合法了?还理直气壮的要国家给予合法产权一样的补偿标准,咋滴?遵纪守法的人应该吃亏,违法的人反而能尝到甜头?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社区领导,你的小跟班们深得你的真传啊,只要是和你们意见相左的,就橡是苍蝇一样一窝蜂的各种抨击,也不正视人家具体评论的内容,只剩下了无理取闹和人身攻击,就你这素养还当社区领导,被你管辖的小区群众真是倒霉,正活不干一个,整天躲在办公室和一群闹闹们眉来眼去玩玩手机,以前在拆迁办混日子的坏习惯这辈子也改不了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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