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8578|回复: 5

[新闻快讯] 如皋市人民政府公告!即日起开始生效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近日,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如皋市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范围及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范围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1月12日,新修订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二条之规定,市政府应当确定市域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以及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为确保上述条例的依法有效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市域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的区域范围:包括市城区建制镇、被撤并乡镇的集镇建成区范围、如皋市实施市容环卫管理区域内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范围。


上述范围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6 19:06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7 17:5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市
如皋市政府有立法权吗?

点评

发个公告就变成立法了?  发表于 2024-1-8 10:3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7 18:39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是不是除了这些地方,其他区域就可以不重视环境卫生了?

点评

你真是大聪明,九漏鱼  发表于 2024-1-8 10:3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5 11:49 , Processed in 0.191026 second(s), 16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