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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广东一小区住户从楼上撒钱,官方:没人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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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1月3日,网曝广东肇庆广宁县顺景花园小区一住户从楼上抛撒大量现金,引发广泛关注。


相关视频显示,小区住户的阳台和地上都落有人民币。据事发地一商户称,确实是有人撒钱,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无人敢捡。


据大象新闻报道,肇庆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了此事的报警,已经处理完毕。


1月4日上午,广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这个因为是家庭的一些琐事,(导致当事人)情绪波动比较大。”


工作人员表示,撒的是真钱,但散落的钱并没有人哄抢,“周围群众还是觉悟很高的”。


“撒钱的是大人,具体撒了多少钱还正在统计中,应该是全部追回来了。”据工作人员介绍,当时就有群众报警,民警也很快到达了现场并将事发地保护起来了,具体情况详情待查明后将会发布情况通报。


当街撒钱违法吗?


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当街抛撒钞票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这也是《人民币管理条例》所明令禁止的,对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因抛撒人民币造成他人哄抢,扰乱公共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根据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或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那么,撒完了钱,捡到钱的人需要归还吗?


对此付建表示,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其行为属于放弃所有权,他人无须归还。如果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行为不具有民法上的效力,他人应当归还。


来源|大皖新闻、潇湘晨报、大象新闻、顶端新闻、九派新闻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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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5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撒完了钱,捡到钱的人需要归还吗?
如果当事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对自己所做的行为负责,其行为属于放弃所有权,他人无须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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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6 10:0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估计在南通,早被拿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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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6 17:51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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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7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人激动时不要撒钱,更不要跳楼,不要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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