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3715|回复: 0

[新闻快讯] “接棒”入狱哥哥销售有毒有害性保健品,弟弟获刑11年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1-3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弟弟,让各负责人要多读《刑法一本通》,跟我们经营有关的法律都要懂,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锒铛入狱的哥哥给弟弟寄来一封信。你以为这是哥哥在叮嘱弟弟要合法合规经营吗?不,这其实是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陈某处扣押的证据之一。记者3日了解到,启东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其中一名被告人正是陈某。

bd77033d-e4d4-42e9-93dc-f28820fb7dd7.jpg

2019年起,陈某的哥哥阿杰(化名,另案处理)设立各销售公司和仓储公司,并通过非法渠道从覃某等人处购进没有合法有效购货凭证的性保健品,并招募人员使用统一话术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销售。

2021年4月,阿杰因其他犯罪事实被公安机关抓获并锒铛入狱,但他心中一直牵挂着自己一手创办的性保健品事业。此后,阿杰的弟弟陈某接替哥哥与覃某对接产品,下达指令,发放工资,安排人手对半成品性保健品进行包装和发货,对销售端提出的产品上的问题予以调整升级,同时指示负责打包的员工隐匿涉案违禁品。

“弟承兄业”后,阿杰还写信叮嘱弟弟,在利用性保健品赚钱时要“用好”刑法,“规避”风险,避免被公安机关查处。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怀着违法犯罪的动机学习刑法的人,最终躲不了落入法网的结局。

一审庭审中,陈某委屈地辩称,自己仅仅只是一个打工的,仓储是哥哥阿杰设立的,自己未参与销售也没从中获利。而法院查明,阿杰曾写信承诺会给陈某分红,虽然陈某还未来得及参与分红,但各项证据均能证实,陈某并非如自己所说,仅仅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没有任何权力权限的下属。

最终,启东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50万元,判处覃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60万元,同时责令陈某、覃某分别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174万余元、500余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某、覃某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该案已经生效。


来源:南通发布

南通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4-11-25 13:16 , Processed in 0.101127 second(s), 14 queries , Redis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