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启东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监管,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督导整治、联合惩戒等措施,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治理行动,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送行政处罚44起,促进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发展。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市住建局日常巡检上海吴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丙类车间、倒班楼、门卫消控室项目时,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花某某进行了实名制考勤但未在现场履职。经现场核查以及笔录调查,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存在异地考勤躲避履行项目经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市住建局将上海吴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涉嫌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10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二
江苏广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南通科昂新材料厂房项目,南通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预警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陈某某、安全员陈某某长期未进行实名制考勤,经市住建局核查发现该项目相关管理人员长期未在岗、未履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职责,并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6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和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解析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之规定,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离岗,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上述两个案例项目管理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实名制考勤弄虚作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市住建局依法移交行政处罚。请各在建项目高度重视,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实名制考勤制度,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月度考勤率不低于70%,市住建局将以实名制考勤信息作为在岗履职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我市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水平。
案例三
在启东市雅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科创路西侧、世纪大道北侧项目的检查中发现,开发商启东市雅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将人工费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此市住建局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启东市雅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随后几个月仍未按月足额支付人工费。该项目多次因开发商未足额拨付人工费导致农民工欠薪矛盾突出,始终未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将启东市雅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月足额结清人工费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5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四
东奉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缤纷广场二标段项目多次发生农民工欠薪信访,经市住建局检查南通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银行流水,发现东奉集团有限公司将建设单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的人工费直接支付至非施工现场农民工套取农民工工资,涉嫌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市住建局将东奉集团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5月,市城管局作出决定认定该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解析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应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上述两个案列均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建设项目不断发生农民工欠薪纠纷,市住建局依法移送行政处罚。建设单位要深刻吸取教训,按月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履行法定职责;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用工责任,按月考核每名工人工作量、按月结算工资并编制工资支付表,充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支付材料款、工程款以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
案例五 南通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南通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办公楼、丙类车间一、车间二、门卫、蒸汽房项目,其中丙类车间一的三层楼面北侧部位正在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应使用承插型盘扣架,但现场使用的是钢管扣件式脚手架,市住建局将南通亚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克服松懈侥幸思想,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案例六 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市住建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艾米电器启东有限公司委托作出安全性鉴定报告,该报告内容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报告中部分检测项目未按照强制性标准检测,同时在未对该房屋第四层钢结构、混凝土梁柱进行检测鉴定的情况下,对该房屋整体四层作出了安全性等级评定为一级的鉴定结论。市住建局将上海同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标准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10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检测机构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后续市住建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各检测机构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有关检验评定规程,进一步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技能培训,依法依规开展检测业务,确保检测报告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
案例七 姚记(南通)实业有限公司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
御江湾庄园项目交付使用后,多位业主要求建设单位姚记实业对尚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给予保修。市住建局在检查后发现业主房屋存在部分质量问题,随即向当事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及时履行房屋保修责任。在随后的整改情况复查中,发现部分房屋仍未完成整改。市住建局将姚记实业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5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八 启东市江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
蓝湾绿岛二期3#~5#、地下车库、配电用房项目交付使用后,市住建局多次督促建设单位启东市江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尚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对当事人发出问题意见书并进行了二次约谈,但当事人逾期未按照启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要求完成整改。市住建局将启东市江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依法承担所售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的违法行为移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10月,市城管局认定该公司违法行为并予以处理。
案例解析 本案例中,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工程质量义务,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有关要求,减少工程质量纠纷,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以上八个典型案例涉及到建筑施工市场行为、建筑施工安全、劳动用工工资保障和商品房质量保修等领域,市住建局对相关违法行为均依法予以处理。全市各建设项目参建责任主体要对照反思,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建筑施工法律法规意识,规范市场行为,履行安全责任,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工人权益,共同营造我市建筑市场良好秩序。 南通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