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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南通女法官退休前办的这个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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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崇川法院官微消息

今天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发布

第九批江苏法院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

本批共发布八个案例

上个月刚刚退休的

崇川法院金融庭法官高洁承办的

“开‘斗气车’酿事故,自担责任赔偿损失”

一案入选



闹市区开“斗气车”惹事故

保险公司要不要赔?

该案件人民法院报视频号曾做过报道

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案件回顾


2022年5月的一天傍晚,马某驾驶小轿车在崇川区海端路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其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突然变更车道,双方因此发生纠纷。为了跟对方讨个说法,马某驾车追至沿河路,将对方车辆逼停,并打电话报警。


报警后,马某继续驾车跟随对方车辆,两次要求该车驾驶员邵某与其一同前往派出所,并在城山路红星路口南侧路段截停邵某所驾车。邵某为躲避纠缠,从城山路右转至红星路,当他在该路段准备调头时,马某驾车追了上来,想要挡在邵某所驾车前。由于操作不当、路面湿滑等原因,马某所驾车右前部与邵某所驾车左前部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驾车时疏于观察,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操作不当,负全部责任;邵某无责任。

案涉事故造成马某所驾车辆损失125000元,邵某所驾车辆损失28000余元。马某所驾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当该车所有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时,拿到的却是对方发出的一纸《拒赔通知书》。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邵某此前已产生纠纷,邵某驾车离开,马某一路追赶、截停,直至事故发生,从最初的纠纷产生,至最后的事故发生,可视为一条完整的行为发生链。事发时正值下班高峰期,且雨天路滑,在此情况下,马某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对变更车道和追赶截停车辆所蕴藏的潜在事故风险应有明确预知。根据事故当时两车的行车轨迹,在如此短的距离内,以双方的相对车速和路面的湿滑路况,马某应当明知其拦停行为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两车碰撞,但其主观上仍放任该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因此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价值


“满天和气,太平有象。” 中华民族历来以和为贵,倡导和气迎人、平情应物的处世之道。文明化合天地清,对于与他人的小摩擦应冷静处理。心诚色温,气和辞婉,必能动人。如任情绪泛滥,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引发更大祸患。心宽一寸,路宽一丈,本案判决提醒人们遇事应心平气和、包容礼让,避免因斗气斗狠而害人害己。 



来源:崇川法院 江海晚报往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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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02: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高法官什么职务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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