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滨论坛

点击扫描二维码

查看: 26347|回复: 6

[新闻快讯] 郑某某(班主任,52岁),行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

12月15日,山东青岛一女高中生在网上发帖称,12月9日晚,其高中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时,将自己猥亵。


16日,该女高中生再次发帖,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郑某某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拘10日的行政处罚。


17日,记者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了解到,“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据网友发帖,其称自己是一名高三女生,就读于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因学校实行寄宿制,自己和另一名同学住一间寝室。12月9日,因她的室友走读回家,她一人在寝室。9日晚22时40分许,班主任郑某某酒后查寝,在其寝室时对她说“男人都是坏人”之类的话,还用手摸她的脸,对她进行搂抱。


“宿舍阿姨似乎听到我的寝室传出声响,她突然出现在我们宿舍门口并把离我的宿舍最近的走廊灯打开,把他吓了一跳,他松开我落荒而逃。”该女生文中写道。


之后,该女生又发帖称,事发后,其连续几天神不守舍,浑浑噩噩,并且找了家人求助。但学校搪塞其和家人,不予正面回复。




16日,该女生在其账号发了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提到,违法行为人郑某某,52岁。2023年12月9日22时30分许,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在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宿舍,趁房间无其他人在场情况下,用手抚摸女学生脸部,并对其进行搂抱,将嘴贴在其耳朵上等方式进行猥亵。以上事实有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综上所述,违法嫌疑人郑某某的猥亵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17日,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即墨区实验高中办公室,工作人员称,郑某某猥亵女学生情况属实。“这个事情发生以来,学校就积极介入。警方也介入处理了,昨天出来的那结果就是,说是行政拘留10天。教育局也有介入。下一步纪委会介入,学校会依法依规对老师进行处分。”


记者询问为何男老师晚上可前往女生宿舍查寝,工作人员称“这个涉及到老师和学生的隐私,不方便透露。”其还提到,“涉事老师接下来是否还会留校任职,需学校处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


来源|潇湘晨报

南通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7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
害群之马。必须从教师队伍中清除。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7 18:30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7 20:3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阉割了吧,省得再去害别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8 15:4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qiunima 发表于 2023-12-17 20:33
阉割了吧,省得再去害别人。

支持阉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8 15: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现在的“老师”,还算“人民教师”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12-19 05:1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个老师肯定看过不良网站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无图版|站务联系 | 商务合作 | 平台公约

信息产业部备案:苏ICP备05014191号-1 经营性ICP许可证:苏B2-20110445 苏公网安备 32060202000307号 © 2001-2019 0513.org All Right Reserved.

投诉争议 技术支持:第一互联 GMT+8, 2025-12-26 06:56 , Processed in 0.253787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站点统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