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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桥流水000

[随便港港] 一个人失去灵魂等于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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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3 18: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sfszh 发表于 2023-12-03 17:33
看到“刑事自诉”词,天天用,有本事把全南通有不同意见的全用刑事自诉送进去。

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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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别让大家等得花儿都谢了。上次等来的是小Q进去体验生活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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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05:5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sfszh 发表于 2023-12-03 19:52
别让大家等得花儿都谢了。上次等来的是小Q进去体验生活的消息。

你的言行属于人生诽谤,是刑事犯,媒体有你作案的事实,证据确凿,等待你是法律制裁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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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12:56 来自手机WAP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小Q进去体验生活是自己交待的,怎么是诽谤了?自己去看看刑事自诉立案的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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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13:3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ntsfszh 发表于 2023-12-04 12:56
小Q进去体验生活是自己交待的,怎么是诽谤了?自己去看看刑事自诉立案的条件吧!

你胡说八道信口雌黄。你在媒体作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你是刑事犯,等待你是法律制裁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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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13:3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2)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

(3)侮辱、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多次散布诽谤、侮辱信息,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大量散布诽谤、侮辱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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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2-4 13:38
(2)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 ...

这说的不就是你嘛,看看你被屏蔽了多少帖子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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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小桥流水000 发表于 2023-12-4 13:37
你胡说八道信口雌黄。你在媒体作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你是刑事犯,等待你是法律制裁刑事判决。 ...

        当楼主整天在网上散布不实消息、侮辱他人,其实网民已经视你为已经是一个“失去灵魂等于行尸走肉”了,唯独你自己还自我得以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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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14:5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hhdyw 发表于 2023-12-04 14:31
        当楼主整天在网上散布不实消息、侮辱他人,其实网民已经视你为已经是一个“失去灵魂等于行尸走肉”了,唯独你自己还自我得以麻木不仁。

你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不死心。一贯胡说八道信口雌黄,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名誉权伤害人生诽谤,媒体网络有你作案事实,证据确凿,你就是地地道道的刑事犯,等待你是法律制裁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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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这么大年纪了,是怎么做到每天看到这些贴子不犯病的?被网友一顿调侃,气都气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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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4 16:48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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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
yhh1881 发表于 2023-12-4 15:58
这么大年纪了,是怎么做到每天看到这些贴子不犯病的?被网友一顿调侃,气都气饱了。 ...

       他是一个不知廉耻也不怕“丑”的人,怎么调侃对他来说是毫无触动麻木不仁的。就说写东西他抄来说是艺术加工;进拘留所他说是受安排在里面享受特殊待遇;甚至骂人他也复制一下到处粘贴。这种人让大家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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