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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扣车岂能如此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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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今天中午11:00,安徽来通务工人员老崔十分兴奋地电话告知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组,被扣留七个月之久的工程抓机车终于开回家啦!

事情还得从今年四月说起。从事废品收购工作的老崔,有一批体量不小的废旧木板存放在某街道拆迁地块。当街道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通知清理时,老崔因岳母去世,正在安徽老家办丧事。
十天后,老崔回到南通开始清运,不料三天后再次接到噩耗:岳父又不幸去世。老崔让请来的工人继续清运,自己匆匆踏上返回老家的路程。
回安徽两天后,老崔接到清理场地工人电话,说城管中队把工程抓机车开走了。抓机是清理场地木板的重要机械,工人问城管队员,抓机开走,怎么干活儿?对方回答:你们想办法,清理完来拿车。
在安徽的老崔,只好电话联系朋友借来抓机,由此耽搁了几天。十天后,废旧木板清理完毕。
老崔回通后,找街道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要车,对方回答:先等等。之后每个月,老崔都会来城管中队几趟,请求放车。

老崔告诉记者,对方要么回答开会研究,要么回答再等等,一拖就是七个月。无奈之下,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求助。
记者了解到,该街道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扣留车辆时,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清单”。
根据相关法规,由街道综合执法局出具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中应该注明执法依据,当事人违反了那一条法规才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
“决定书”同时应告知实施强制措施的地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包括实施强制措施单位的保存职责。同时应该提醒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接到求助,记者联系了相关街道负责人,指出综合执法局此次执法中存在程序违法行为,表达了节目的关注。街道领导随即责成综合执法局迅速处理,老崔这才取回了被扣留7个月之久的工程抓机车。

“国家的一切事务都以法律为最根本的准绳”。这就要求公民、法人和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在内,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若行政机关作出了行政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其进行责任的追究,同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方越 费翔


来源:929南通交通广播

南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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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9:1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以人民为中心是嘴里喊喊的嘛?要追责,都什么作风啊!报到全国,南通又要出丑,前几年随意执法的教训还不长记性?!缺乏管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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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1:57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马塞克干嘛?敢做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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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2: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然后呢?老崔配合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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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2:59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老崔擅自侵占地块的行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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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3:03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这些所谓的媒体对当事人本身的违法行为反而绝口不提,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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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23:04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京市
题目改下吧,擅自侵占岂能如此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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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18:42 来自手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南通市
街道拆迁地块 街道领导随即责成处理 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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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濠滨网友bHSBec 发表于 2023-11-25 18:42
街道拆迁地块 街道领导随即责成处理 nice

这个安徽老崔脾气算好的。街道城管太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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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苏州市
copycat 发表于 2023-11-24 23:04
题目改下吧,擅自侵占岂能如此随意!

哪个更随意,你看不到吗?如果说车主原本有错,不是已经被处罚了吗?这里并不存在什么随意。随意的是处罚当中的严重超期,严重违反了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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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
jdxz 发表于 2023-11-25 20:18
哪个更随意,你看不到吗?如果说车主原本有错,不是已经被处罚了吗?这里并不存在什么随意。随意的是处罚 ...

有点权力,就要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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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6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江苏省镇江市
copycat 发表于 2023-11-24 23:04
题目改下吧,擅自侵占岂能如此随意!

      你说的这话可见你们城管的对法律的无知也无畏,狂妄哪!就说人家这车停放在那里属违规放置物品,但南通城管在执法处置过程中必须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置,否则就是违法!
     “记者了解到,该街道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扣留车辆时,没有依据“行政强制法”出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清单。”“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书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以上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城管所谓的执法可看出属明显违法,城管把执法当儿戏当过家家。谁给你们法外的所谓执法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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