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告老还乡”,2016年到2017年4月前,城东派出所,是田所长,他是转业干部,我曾经在东方菜场与“菜霸”,同他打个交道,他2017年上半年,已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上班。朱接田的“班”,从2017.4月开始,“阳光”就同我“无缘”,“黑暗”中徘徊多年,可以说“生死”线上挣扎,一次正义之举带来不白之冤,分局、城东所,做尽了“坏事”,具体渎职犯罪事实已交待。大约在2021年上半年左右,城东所朱所长,就升职分局机关中层正职,薛也由教导员到天生港任所长,徐接朱的“班”,他们留下案件没有交待清楚,我继续反映,徐城东所三个月时间,又升职到分局任职了,2021.6曹接徐的“班”,又和原学田民警任教导员,两人只有半年时间配合,2021年崔履职分局“一把手”,将法制的陆,2021.12月提升为城东所教导员,这两位“搭班”,作为陆原是法制“出生”,应该懂法,他们两人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多次知法犯法,对我非法“传唤训诫”,让我失去人生自由,报警不出警,和戴黄犯罪分子串通一气,对我人格侮辱,名誉权伤害人生诽谤,多次非法拘禁,甚至用刑等残酷暴力手段,如婴儿车被盗,监控被盗等,出警不处理,只有黄炽一案,我提供线索,三个监控,只认两个,真是奇葩,如今这件案件是刑事犯罪出监,不到一年时间继续作案,分局只对作案人行政拘留四天,至今还没有执行真是“荒唐”,我的监控损失至今还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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