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示范居住区有什么标准?江苏要求针对不同历史时期建设的居住区实际状况,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建设。2000年前建设的老旧小区,主要围绕安全有序、环境整洁、便利舒适、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目标,针对居民居住生活中“急难愁盼”的问题,按照有整洁小区环境、有规范停车场所、有无障碍化设施、无危险房屋、无违章搭建、无乱堆杂物等“十有十无”的要求推进居住区环境全面整治和功能完善。
2000年后建设的既有居住区,江苏要求通过提升,居住区物业服务水平基本达到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标准,住宅使用性能基本达到国家《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规定的2A等级,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5分钟便民服务圈和15分钟社区服务圈等标准。
据了解,去年江苏对美丽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修改完善。美丽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侧重建设内容“好不好”,包括房屋建筑、环境景观、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住区治理等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57项评价内容。结合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社区补短板行动、完整居住区建设、绿色社区创建等工作,重点围绕适老化、海绵化、绿色化、智慧化等方面设置评价指标,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比如,创建评价中,住区有用地面积不小于170平方米的儿童和老年人活动场地。地面平整防滑,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检等设施以及沙坑、滑梯等适合儿童和老年人休闲和健身的设施,可得3分。小区及周边有用地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可得1分。江苏要求达标的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创建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为全面推动美丽宜居住区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